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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取消北角一新鮮糧食店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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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角一新鮮糧食店的持牌人因使用禁區的海水飼養擬供人食用的活魚及活的介貝類水產動物,違反持牌條件,今日(四月十二日)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取消牌照。

  店鋪名為「何炳記」,位於北角渡海小輪碼頭西翼11號鋪。

  食環署發言人說:「該店鋪的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項,觸犯《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10AB條,去年十二月被法庭定罪,罰款一千五百元。由於有關違例事項同時違反持牌條件,本署在持牌人被定罪和完成相關程序後,正式取消其牌照。」

  他續說:「食環署在持牌人被定罪後,一直進行巡查和監察,確保有關店鋪採用合法來源的海水飼養擬供人食用的活魚及活的介貝類水產動物,直至其牌照被取消。」

  為保障公眾健康,《食物業規例》訂明禁止任何人抽取、供應、交付及使用指定禁區的海水飼養活海鮮,以供在食物業運作中飼養擬供人食用的活魚或活的介貝類水產動物。規例指定的禁區範圍包括維多利亞港、十四個避風塘、香港島(包括鴨c洲)沿岸地區及新界西面(包括青衣)沿岸地區。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取消。食環署會繼續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保障公眾健康。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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