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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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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四月八日)晚上出席一項活動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特首,可否回應一下你在電話上向航空公司職員講過你是「特首」的身份,可否都簡單回應一下?

行政長官:我講講一些具體事實。當日,頌昕去到機場的時候,離開她乘的航班起飛時間還有一個小時。頌昕沒有打電話給我「求救」,是我按習慣到了大概十二時左右打電話給她,在她入閘前跟她說bye-bye,那時候她對我說她行李的事。如果是想用甚麼特權的話,可能她一遇到這件事時,她就會向我提出,打電話,但她沒有這樣做;她媽媽,我太太亦沒有這樣做。而她(頌昕)自己在現場,她自己處理了一段時間,她收到我的電話,她當日跟我說,她當時正在處理行李的事。我亦沒有與機管局或保安公司談過這件事,沒有接觸過機管局或保安公司任何層級的人。而大家都知道這件事的核心問題是保安公司的責任,我與航空公司通電話,是想了解一下在不同情況下,譬如說她那件手提行李真的不能夠上機,頌昕手提行李�埵p果有一些重要的東西,她不想留下手提行李,她想走出來,我們要怎樣接她走;跟�茼o有託運行李的卸倉問題,還有就是如果她自己飛,留下的手提行李,那些手提行李怎樣取回?是否真的要她自己本人下次在美國回港時取回,抑或我們可以代她取回?就是談一些怎樣處理這件事的問題。

  大家從常理方面想想,如果頌昕她想要有一些甚麼特權的話,她一碰到問題,這個離開飛機起飛前一個小時打電話給我,打電話給媽媽,那麼我可能會,如果真的要去干預這些事情的話,打電話找航空公司的高層,打電話找保安公司的高層,但我們絕對沒有這樣做,只不過是與前線人員和她討論,如果手提行李不上機或者人也不上機的話,後續的安排是怎樣,我們沒有干預保安公司或航空公司的行為。而且因為她大概十一時半左右已經到達機場,很快已經發現遺下了手提行李。如果她知道她需要而且可以出去認回手提行李後,再辦一次離境手續的話,她有足夠時間去做,而我相信她亦會願意做。所以這件事,完全沒有她或我或媽媽用甚麼特權的問題。我們很重視機場保安的工作,因此我自己即使公務出訪,離開機場貴賓室的時候,也要通過安檢,身上金屬物品等等都要取出,我們一定會配合。今次這件事,她亦完全服從機場的安排。她沒有主動找我「求救」,是我打電話給她打算跟她說bye-bye的時候知道這件事。我便和她身邊那位航空公司人員,她當時正幫她處理這件事。而且你說如果要去干預這件事,用特權,我相信當時已經太遲,當時已是十二時多,航班離開香港的時間是十二時半,所以我們一,沒有動機;第二,亦沒有需要去做。

記者:但是其實有沒有在電話上表露過你是行政長官的身分?或者有任何的言詞,可能不是exact wording「叫我梁特首」啦?

行政長官:沒有。我只不過是跟航空公司的職員說:「我是乘客梁頌昕的爸爸。聽說她有可能上不了機,或者手提行李上不了機。那些手提行李也好,或者寄了艙的行李那些東西怎麼辦?需不需要看看如何接她出來回家等等」,是談過那些具體的,你可以說是後續那方面的問題。

記者:即是你當時是自稱你是梁頌昕的爸爸?

行政長官:是。

記者:而不是自稱梁特首?

行政長官:沒有,我不會叫自己做梁特首。

記者:其實擔不擔心航空公司職員現在這樣做,其實是揭露了一個很大的保安漏洞,有可能日後其實會引入一些恐怖分子這類的事,而這個可能是因為你這件事?

行政長官:沒有,沒有,我看到,是否昨日?有傳媒不知如何拿到航空公司在當晚,不是這幾天,當晚它就這件事每發生一個情節的一個記錄,昨日在傳媒那�堜凗S出來。你可以看到我們的保安公司是非常嚴格的,因此頌昕說她遺下了一件手提行李在外邊,他們要保留這件手提行李,不能夠即時交回給你,要等遺失行李、遺失物件的有關部門來,跟�茪W級來。跟�荍琤蝚搢魽A這個我沒有直接和他們溝通,我亦看到有關方面說了,這件手提行李都是經過正常的檢查程序,這件行李才交給頌昕,所以不存在是否安全那�堨X了甚麼問題。

記者:但是現在說一貫做法,其實是那個當事人應該跟�茼菑v的行李,即是和它一起。所以換言之,梁頌昕應該走出去,拿自己的行李,再一起進去。如果,你覺得當初會否有職員可能認得你是行政長官,而你有影響力,而令到她可以有這個例外的情況?

行政長官:我不在現場。

記者:在電話上面,我意思是。

行政長官:在電話上面已經是十二時多的時間。我看到今日亦有各個方面就機場的做法如何,這個我們是願意全面配合機場的要求。正如我剛才所說,頌昕她發現遺下手提行李的時候,她是有一整個小時的時間,而且大家看昨日媒體披露航空公司一份內部的一個記錄文件,都看到頌昕有主動提出,就是希望出外面取回那件行李。謝謝。


完

2016年4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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