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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無律師代表法律諮詢顧問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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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七日)公布為新成立的無律師代表法律諮詢顧問委員會(顧問委員會)委任主席及委員,任期由二○一六年四月八日至二○一八年四月七日,為期兩年。

  顧問委員會主席及非官方委員名單如下:

主席
——
彭鍵基

委員
——
陳曼琪
張善喻博士
熊運信
蘇明哲
溫偉明
嚴嘉洵
葉潤雲

  顧問委員會成員亦包括司法機構、民政事務局及法律援助署(法援署)的代表。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顧問委員會為非法定組織,負責就與無律師代表民事程序法律諮詢計劃(程序諮詢計劃)相關的政策及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

  民政事務局於二○一三年三月推出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試驗計劃(試驗計劃),為在區域法院或更高級別法院提出民事法律訴訟或訴訟一方,且並未獲得法律援助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就程序事宜提供法律意見。政府成立了督導委員會,監督試驗計劃及就其運作提供意見。督導委員會由彭鍵基擔任主席,並由來自不同背景(包括兩個法律專業團體)的人士及司法機構、民政事務局和法援署的代表組成。

  有見及受助人和司法機構均對試驗計劃給予正面評價,政府決定由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起,把試驗計劃納入為政府的常規項目,並定名為程序諮詢計劃。計劃的服務範圍亦已由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起擴大至包括(甲)土地審裁處的訴訟程序;及(乙)在土地審裁處、區域法院或更高級別法院展開訴訟程序(包括要求加入訴訟程序的申請)。

  發言人補充:「顧問委員會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包括法律、社福、學術及其他專業界別,定能取眾之長、集思廣益。我們深信,在彭鍵基主席帶領下,顧問委員會將為政府提供有用並具建設性的意見。」

  民政事務局亦感謝督導委員會主席及各委員於其任期內為試驗計劃給予支持和寶貴的貢獻。



2016年4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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