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五名南亞裔人士非法工作被判入獄
***************

  兩名印度籍及三名孟加拉籍持擔保書的非法勞工於四月五日及六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調查人員於去年八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有關一宗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於落馬洲一個回收場內進行巡查,發現該五名男子,年齡介乎二十九至三十六歲,正在從事部件拆解、運送及壓縮的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該五名男子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後發現他們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五名被告分別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案件經審理後,各人均被判監禁二十二個月兩星期。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對有關條例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十五個月判刑作基準。」




2016年4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5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