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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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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四月一日)主持《戶外燈光約章》簽署儀式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大家好!今日是《戶外燈光約章》的正式啟動。很高興自一月我們呼籲相關的公司、機構參與,由一月的差不多一千多間增至現時的幾倍至四千多間,看到社會氣氛有正面的改變,營造了一個氣氛,能有新的推動,希望在香港一個高密度商住密集的環境,能有一個「適時、熄燈、好作息」的文化,即是說,根據《約章》,由晚上十一時至凌晨十二時至翌日早上七時,有戶外燈飾或招牌的熄燈做法,不單可平衡減少光滋擾的問題,同時亦可慳電、慳錢,是一舉多得的。我們希望有多些相關的機構、團體以至公司參與約章,令這文化更能得到大家廣泛推廣。

記者:今次《約章》是自願,是否真的可以做到規管現時的戶外燈光?另外,有多少之前被投訴有光滋擾或光污染的商戶簽署了《約章》?

環境局局長:看看數字,在過去一年,相關的投訴是以百多至二百計,大家明白,這個社會議題是有個數量,但這《約章》正正是向前行很清楚的第一步,即是說,多些人對晚上針對招牌、戶外裝飾有熄燈的習慣及文化,這一定可幫助減少光滋擾的問題。而參與《約章》(的商戶和機構)至今有四千多間,我們看看數據,在光滋擾投訴較多的地區,如油尖旺或銅鑼灣區等,參與(的商戶和機構)的數量也不少,在各區來說有最多(的商戶和機構)參與。所以,在地區來說,或參與(的商戶和機構)來說,也代表這是行前了一步。

記者:《約章》是有獎項,你如何監察商戶有否遵守《約章》?有人巡查或是靠(商戶和機構)自律?

環境局局長:這《約章》始終是一個自願性約章,而且參與的公司、機構多,是數以千計,所以一方面當然是自願的方法,同時政府亦歡迎大家市民幫忙監察這事情。我們會在一些特別的區做一些較長時間的監察,看看事件的進展如何,同時這是以自願為本,大家也可看到有否投訴,可以幫忙作為一個客觀的監察。

記者:有四千多間(商戶和機構),你如何監察?

環境局局長:剛才我亦回應過記者的提問,當時就這《約章》我們諮詢社會時,大家亦覺得在這時候以一個自願約章的形式是較適當,能處理香港平衡的問題,但我們亦說過,我們關注這事情,希望平衡市民,特別是一些高密度商住混合的地區,如何平衡光滋擾,睡眠的問題,所以未來兩、三年我們會監察《約章》的成效,不排除如《約章》未能達到主流社會的期望時,我們可以考慮立法的招數,同時我們會搜集適當的數據,因立法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記者:銅鑼灣區其實有很多黑點,被當區區議員點名,例如Forever 21、Apple Store等,但今次這些大牌子都沒有參與《約章》,如何鼓勵他們自願參加?另外,靠自願《約章》是否真的可以令他們減少光滋擾?

環境局局長:正正今次的啟動禮給予社會一個清楚的信息,政府也好,工作小組(戶外燈光專責小組)以至社會亦可以給予推動力或壓力予相關機構參與《約章》或適時熄燈的做法。今日啟動《約章》是第一步,我們會看�荈i展,希望多些相關的公司,如記者朋友所說的,亦可以逐步有一個良好的作業。

記者:具體的監察措施如何……?
 
環境局局長:細節有需要可補充。主要是說我們會在特別有光滋擾關注的地區,我們會看�荂m約章》生效以至往後的兩、三年,看到投訴數字有否明顯改善的變化。這是整體的概念。

記者:如商戶不遵守《約章》,有甚麼處罰?

環境局局長:當然我們會以鼓勵作第一步,如他們不遵守(《約章》),我們會勸喻。但我覺得他們參加《約章》,是抱�茪銕貜懋|及負責任的做法,所以(商戶和機構不遵守《約章》)的問題,相對的數字會低。當然政府和市民都可以監察這事情的發展。

記者:如渣甸坊Forever 21的光度好像不是太強,政府對這些商戶是否無能為力?

環境局局長:過去很多投訴數字,特別是影響附近民居作息,環保署的同事都盡量協調。其實過去能改善的個案比率是高的,所以大家要明白光滋擾是相當複雜的問題。我們認為香港的最大關注是減少光滋擾,影響市民睡眠,這是重點。當然同時能夠慳電、減少光度,能夠節能以應對氣候變化,都是大家鼓勵的,所以大家應從較闊的角度來了解這件事。

記者:兩至三年之內才看到成效,才考慮是否立法。你認為達到甚麼程度的成效才考慮是否立法?

環境局局長:這是有幾個考慮的。第一是整體來說有沒有改善,整體《約章》的重點是減少商住混雜地方影響市民晚上作息是重要的考慮。當然有其他好處,如慳電和慳錢等,所以(減少影響市民晚上作息)是首要考慮。

記者:膠袋收費已實施一年,其運作情況如何?

環境局局長:簡單來說,由去年四月一日開始,塑膠購物袋(收費)全面覆蓋香港的零售層面。(去年)五月一日正式開始有票控,過去十一個月,票控數字約180至190宗,反映是一個不錯的開始。我想大家都感受到香港市面的氣氛,大家都自備購物袋,盡量不用膠袋購物,這風氣在香港是正面的,所以我覺得這是整體好的方向。同時,我想補充,約於今年年中,我們會收到有關購物塑膠袋棄置於堆填區的數字變化,這時會有更確實的數據,反映到我們法規的成效。

記者:預計何時(就《約章》)檢討及立法?

環境局局長:我已提及了數次,我們會預兩至三年的時間,去監察(其成效)。

記者:今次有四千多間參加者,有些是住宅、社福機構等,其實他們都不是光污染的源頭,他們參加此計劃是沒有意義的。

環境局局長:我剛才亦與工作小組委員,當中包括環保組織的代表(談及這方面)。過去有關光滋擾的投訴個案,其實包括住宅、非政府組織、醫院、教堂,都有被投訴的,所以大家不可以簡單歸類那種用途沒有光滋擾或光污染,不可以作簡單分類。簡單來說,我們這個《約章》是希望向整體社會宣揚正面的信息,希望大家推動「適時、熄燈、好作息」文化。適當時候熄燈慳電,減少整體能源浪費,是值得鼓勵和支持的。

記者:今次《約章》簽署都以連鎖店及大公司較多,就邀請個體戶或個別商戶簽《約章》是否有難度?

環境局局長:你的說法都是個正常現象,因為始終推動這《約章》,大機構對這方面的重視及參與的容易程度是比較先行。《約章》正是一步步向前的做法,希望今次能起帶頭作用,遲些會有更多中小企參與。

記者:會否擔心影響香港的活力形象,影響旅客來港的意欲?

環境局局長:簡單來說,這是個平衡,今次是以時間作分野,即(晚上)十一時至(凌晨)十二時前仍然某程度保持東方之珠的景象。我想(晚上)十一時至(凌晨)十二時是適當時候作平衡。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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