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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委員會舉行第二十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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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標準工時委員會發出:

  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會)今日(三月二十九日)舉行第二十一次會議。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會後表示:「委員會在今日的會議上通過第二階段諮詢的諮詢文件及有關安排。秘書處會盡快落實有關的籌備工作,以便於今年四月底前展開預期三個月的第二階段諮詢並舉行首場諮詢活動。」

  梁智鴻醫生說:「有別於二○一四年進行的概括性第一階段諮詢,今次的諮詢將全面及有方向性地聽取公眾對委員會探討中的工時政策方向的意見。委員會計劃諮詢公眾的四個工時政策方向包括:(i)只實行『大框』(即立法方式規定僱主及僱員必須簽訂書面僱傭合約,當中須包括指定的工時僱傭條款,如超時工作補償安排)、(ii)只實行『小框』(即其他措施,如制定工時標準及超時工資率,以進一步保障一些工資較低、技術較低及議價能力較低的基層僱員)、(iii)在建議推行『大框』的基礎上,同時推行『小框』、及(iv)不推行『大框』及『小框』,但建議推行其他有關工時的政策/措施(例如:按行業需要制定自願性指引)。我相信以上四個方向應該能夠回應持份者(包括僱員、僱主、工會、商會及公眾)的訴求及關注。」

  「在諮詢期間,委員會透過不同形式的諮詢活動,包括約見主要僱主組織及勞工團體,以及為其中包括從事較長工時行業的人士及公眾舉辦諮詢會,以廣泛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供委員會隨後在擬定向政府提交的報告時作參考。委員會亦歡迎各界提交書面意見。」

  「在探討工時政策的過程中,委員會須小心考慮各個因素,包括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以及不同情景對僱員、僱主、企業(尤其是中小企)、行業、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凝聚社會意見及釐定合適可行的工時政策方向。」

  梁智鴻醫生續說:「今天有一些團體圍堵委員會的會議場地,強行要求委員會在接納其工時政策建議的前提下與其會面。我尊重不同界別的意見,但這些團體的行為對委員會甚至其他公眾人士並不公平,亦對有關討論沒有幫助。我希望所有團體及人士會參與委員會隨後進行的第二階段諮詢,以和平理性方式積極表達意見。」

  「六名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僱員委員未有出席今日的會議,我感到失望;我從媒界得悉他們計劃另行收集勞工界的意見,我再次呼籲這六名勞顧會僱員委員重新參與委員會第二階段諮詢及隨後就工時政策方向的討論;我亦歡迎及希望勞工界的各位朋友同樣積極參與委員會第二階段諮詢的諮詢活動或向委員會踴躍提交書面意見,以便委員會在草擬報告和擬定工時政策方向時考慮所有持份者的意見。」

  標準工時委員會由梁智鴻醫生擔任主席,委員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和政府。有關委員會的詳細資料,可參閱委員會網頁:www.swhc.org.hk。



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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