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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偵破元朗回收場涉嫌非法收集和貯存化學廢物(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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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三月十七日)表示,日前在元朗的巡查行動中,發現流浮山一個露天回收場涉嫌非法貯存大批廢舊陰極射線顯像管的化學廢物。環保署現正調查涉案的相關人士,並繼續蒐集證據,準備提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廢棄的陰極射線顯像管源自舊式電視和電腦顯示器,含有大量鉛及其化合物,屬於化學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和《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任何人士如從事收集、貯存、處置或進出口化學廢物,必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證,而該回收場並未領有相關許可。」

  經初步調查後,環保署懷疑該個案涉及非法收集和貯存批量廢舊陰極射線顯像管作出口售賣。檢獲的廢舊顯像管約有12 000個,估計出口市值約為二十五萬元。

  發言人強調:「所有化學廢物必須妥善處理,以防止污染環境或危害市民健康。環保署已加強突擊巡查行動,以打擊回收場非法收集和買賣受規管的化學廢物。」

  一般家居舊式電視及電腦顯示器本身並非化學廢物,但拆解舊式電視及電腦顯示器而取出的陰極射線顯像管,因為含有多種有毒物質和重金屬,主要是鉛及其化合物,不妥善處理會污染環境和危害人體健康,所以納入化學廢物規管。

  環保署提醒經營回收場和從事收集及進出口回收物料等業務的人士,必須緊遵法例要求處理化學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和《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化學廢物必須由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收集,然後運往獲環保署發牌的化學廢物處理設施處置;進出口此等化學廢物亦必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證。任何人士未按法例規定從事收集、貯存、處置或進出口化學廢物的活動,均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更多有關化學廢物管制的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址: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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