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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0號報告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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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統計處今日(三月十七日)出版《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0號報告書》。

  該刊物載列於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九月期間進行的一項「二零一五年有關住屋狀況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的結果。該統計調查的主要目的是估算全港樓齡達25年或以上(即於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該日之前興建)的私人住用/綜合用途樓宇(不包括村屋)內的分間樓宇單位及居於其中的住戶的總數,並搜集這類分間樓宇單位的住屋狀況資料。

  統計調查所指的「分間樓宇單位」是由一個屋宇單位分間成兩個或以上的單位,並出租予多於一個住戶。

  統計調查的結果顯示在統計時,全港樓齡25年及以上的私人住用/綜合用途樓宇(不包括村屋)內約有25 200個屋宇單位有分間樓宇單位,佔該些樓宇中所有屋宇單位數目的3.8%。位於該些屋宇單位的分間樓宇單位總數估計約有88 800個。平均每個有關屋宇單位分間成3.5個分間樓宇單位。

  在統計時,該些分間樓宇單位合共為約87 600住戶(註)及199 900名人士提供居所,住戶人數中位數為2.0人。

  分間樓宇單位的平均人均面積為5.8平方米。分間樓宇單位的住戶每月租金中位數為4,200元,而該些住戶的租金與收入比率中位數為32.3%。

  在該87 600個居於分間樓宇單位的住戶中,其單位設有獨立電錶、食水供應或獨立廁所的住戶數目的比例分別為96.2%、93.6%及91.1%。另有87.7%住戶的單位內設有可向屋宇單位外開啟的窗戶及63.1%設有獨立廚房/煮食地方。

  61.6%的住戶提及「租金比較可以負擔(與租住整個私人屋宇單位作比較)」為在統計時居住在該分間樓宇單位的原因。另有36.3%提及「方便上班/上學」為居住在該單位的原因。

  統計調查亦搜集居於分間樓宇單位的住戶對單位居住環境的意見,結果顯示43.8%的住戶認為居住環境一般,38.1%不滿意/非常不滿意,餘下18.1%非常滿意/滿意。

  類似的有關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住屋狀況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曾於二零一四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間進行。二零一四年的統計調查亦涵蓋全港樓齡25年及以上(即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該日之前興建)的私人住用/綜合用途樓宇(不包括村屋)。換言之,在涵蓋樓宇的範圍方面,跟上述二零一五年進行的統計調查有些微差異,即主要沒有包括在一九九零年興建的樓宇,但包括了在二零一五年拆卸的樓宇。在數字上,二零一五年的統計調查涵蓋約664 300個屋宇單位,而二零一四年的統計調查涵蓋約637 300個屋宇單位。數據使用者在比較兩項統計調查的結果時,需加以留意。尤其是由於目標樓宇的涵蓋範圍有異,直接比較兩項統計調查估算的分間樓宇單位數目存在上述局限。

  另一方面,若數據使用者欲了解分間樓宇單位的普遍程度在二零一五年有否變化(即相對全港所有屋宇單位在比例上的變化),應參考以下兩項指標:(一)有分間樓宇單位的屋宇單位佔全港所有屋宇單位數目的百分比;及(二)平均每個屋宇單位分間成分間樓宇單位的數目。二零一四年兩項指標的數字分別為3.9%及3.5個,跟二零一五年數字相若,這顯示兩年間本港分間樓宇單位的普遍程度大致維持不變。

  《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0號報告書》載有更詳細二零一五年的統計調查結果及統計調查方法。用戶可在政府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140_tc.jsp?productCode=B1130201)免費下載該刊物。

  有關該刊物的查詢,歡迎聯絡政府統計處社會統計調查組(二)(電話:2887 0592或電郵:thematic@censtatd.gov.hk)。

註:運輸及房屋局已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住戶的估計總數納入去年的長遠房屋需求推算中,並已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在《長遠房屋策略-2015年周年進度報告》中公布。



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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