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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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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

  這項動議旨在申請臨時撥款,以便政府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2016年撥款條例》實施的一段期間,繼續獲得所需資源提供各項服務。這是沿用已久的必要程序,具體安排亦與近年一樣。

  按照今年財政預算的時間表,立法會將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的會議上恢復《2016年撥款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因此,《2016年撥款條例》將不會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底前實施。為確保在今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時,政府不會因缺乏資源而需要停止公共服務,包括教育、社會福利、醫療壎矷B保安等與市民息息相關的服務,我們有需要提出這項動議。

  我們按照決議案第四段的規定,根據二零一六/一七年度開支預算所列的備付款額,決定每一分目所申請的臨時撥款額。綜合各分目的需要,我在致辭文本的註釋中提供了每一總目之下的初訂臨時撥款額。在《2016年撥款條例》實施之前,政府可動用的臨時撥款額合計為904億5,488萬4千元,相當於《2016年撥款條例草案》下撥款總額4,261億9,751萬1千元的百分之二十一,僅足以應付政府約兩個月的運作需要。

  在不超越上述臨時撥款總額的情況下,財政司司長可根據這項決議案,將任何開支分目下的臨時撥款額更改,但更改後的款額,不得超過在二零一六/一七年度開支預算中,為有關分目所預留的款額。為了增加透明度,一如往常,倘若財政司司長因應需要行使這項權力,政府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政府每天均要支付大量開支項目。以二零一六/一七財政年度第一個星期,即四月一日至八日來說,我們要支付的開支已多不勝數,包括:

(1)發放合共約15億元綜援予約16萬5千個受助家庭及公共福利金予約20萬名受惠人士;

(2)發放約7億元退休酬金予退休公務員;

(3)給予醫院管理局約42億元的資助金;

(4)發放約7億元資助金予職業訓練局;以及

(5)發放約13億元補助金予教資會資助院校和約3億元資助金予超過700所幼稚園。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支付合約員工的薪金和供應商的應付帳目等等。

  政府部門及銀行需要最少兩至三個工作天,才能處理大量以自動轉帳方式支付的開支。我們也需時數天完成通過臨時撥款議案後的法定程序,包括刊登憲報及簽發臨時撥款令等所需的程序,方能令政府部門可於四月一日起如常支付所需開支。本次會議是立法會在三月份的最後一次預定的大會,為確保政府能如常動用所需的資源繼續為市民提供服務,我希望議員支持今天這個動議。

  在《2016年撥款條例》獲得通過並實施後,臨時撥款將會被納入其下。

  主席,我謹此提出議案。



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0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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