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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獲非法進口活家禽及雀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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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今日(三月十日)呼籲市民切勿非法進口沒有健康證明的活家禽及雀鳥,否則會遭檢控。

  海關人員昨日(三月九日)下午在深圳灣口岸截查一輛往香港的私家車,發現車上有二十四隻沒有健康證明的活禽鳥,包括二十隻雛鴨、兩隻赤紅山椒鳥、一隻黑尾蠟嘴雀及一隻家鴉。

  該批來歷不明的禽鳥被送往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在抽取樣本作禽流感測試後,已全數銷毀。漁護署正跟進調查案件。

  根據《公眾壎矷]動物及禽鳥)規例》(第139A章),任何人進口活雀鳥或家禽,必須附有由出口地禽畜壎芛礂衛接o的健康證明,違者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而相關禽鳥亦會被充公。

  此外,政府自二○○六年已禁止散養家禽,任何人如未經許可而散養活家禽,包括雞、鴨、鵝、鴿或鵪鶉,均屬違法,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重犯者最高罰款十萬元。

  發言人表示,漁護署會繼續與海關和警方人員緊密合作,打擊非法進口禽鳥,減低未經檢驗檢疫的禽鳥帶來禽流感爆發的風險。

  市民如發現非法飼養或非法進口禽鳥的個案,可致電1823舉報。



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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