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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為進行大廈維修工程的業主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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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國謙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全港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樓宇接近6 000幢,並以每年580幢的速度遞增。二○一四年四月,為協助業主妥善安排樓宇維修工程以及打擊圍標,民政事務總署聯同有關的專業團體,推出「顧問易」大廈維修諮詢服務計劃(顧問易計劃),免費向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提供關於大廈維修工程深入、全面和度身訂造的專業諮詢服務。然而,有不少業主和法團向本人反映,他們所獲支援仍然不足。另一方面,巿區重建局(市建局)將於今年四月或五月推出「樓宇復修促進服務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向私人樓宇的法團提供技術支援,藉以減低在樓宇維修過程中可能出現圍標的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法團現時可就大廈維修工程事宜獲得的各項支援(包括法律諮詢)及資助的詳情為何;

(二)有否評估顧問易自推出以來的成效;鑑於該計劃已於去年九月截止申請並將於今年三月底結束,民政事務總署會否推出新的常設計劃,提供關於大廈維修工程的諮詢服務;若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市建局將推行的先導計劃只限樓齡三十年或以上及應課差餉租值較低的樓宇的業主申請,政府會否要求市建局放寬申請門檻,讓中產屋苑亦能受惠;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當局在各區設立的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的職責包括向業主及法團提供支援,以及協助各部門執行與大廈維修相關的工作,但處理該等工作需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聯絡小組的工作人員曾否接受相關的法律培訓;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管理以及妥善維修大廈是業主的責任。樓宇維修涉及複雜的專業知識,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機構一直致力以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提供支援服務和公眾教育,協助業主開展樓宇維修工程。

  在提供支援服務方面,根據發展局提供的資料,屋宇署、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現時已推行多項財政及技術支援計劃,協助有不同需要的業主維修其物業。這些計劃包括:

(i)由市建局推行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

(ii)針對長者業主需要而由政府撥款、房協推行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iii)屋宇署為自願或強制修葺樓宇及斜坡、維修和改善消防裝置、升降機、電力裝置及煤氣豎管、清拆違例建築物等提供低息貸款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等。

  上述計劃的詳情請參閱附表。

  為協助業主履行管理大廈的責任及妥善安排維修工程,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會轉介有需要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參加上述的財政和技術支援計劃,亦積極為業主提供其他支援服務,例如:

(i)針對「三無大廈」(即無法團、無居民組織及無管理公司的大廈)缺乏管理和業主欠組織的情況,民政總署在二○一一年起推出「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顧問服務計劃),委聘專業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為目標大廈提供一站式大廈管理顧問服務,協助組織業主,改善大廈管理。顧問服務計劃的其中一個服務範圍,是由物管公司為目標大廈的消防、電力及其他公用設施擬備管理檢核報告,並協助業主成立法團及申請各項資助或貸款計劃,以及跟進維修工程和招標事宜等;

(ii)與香港測量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及香港建築師學會合作推出「『顧問易』大廈維修諮詢服務試驗計劃」(「顧問易」試驗計劃),協助法團聘請工程顧問(詳見下文第(二)段);

(iii)如有需要,轉介法團和業主參與由民政總署和香港律師會合作推出的「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由義務律師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及

(iv)當出現爭議時,轉介法團和業主參與民政總署特設的「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聽取專家中肯和專業的意見。若雙方同意,更可參與由民政總署與香港調解會和香港和解中心合作推出的「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試驗計劃」,由認可調解員提供免費調解服務,協助雙方解決糾紛。

  此外,民政總署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機構和專業學會緊密合作,加強公眾教育及宣傳,為法團和業主就樓宇維修的程序、防貪和防罪等方面提供資訊,以保護業主的權益,鼓勵業主積極參與法團業主大會及大廈維修工作。

(二)「顧問易」試驗計劃在二○一四年四月推出,三個參與計劃的專業學會派出會員組成專家小組,義務為法團提供專業和度身訂造的意見和支援,包括講解工程顧問的角色與責任、招標程序、如何草擬招標/合約文件和分析標書等,指導法團挑選合適的工程顧問,從而減低圍標風險。

  「顧問易」試驗計劃自推出以來,共接獲116份申請,其中73個法團符合資格(註一)。截至二○一六年二月為止,我們已安排了超過100次專家小組與法團會面。大部分參與「顧問易」計劃的法團都對計劃所提供的參考資料及範本、專家小組的專業意見及會面安排等表示滿意。相關的專業學會亦對計劃有正面的評價。

  「顧問易」只屬試驗性質計劃。鑑於市建局即將於本年第二季推出「樓宇復修促進服務先導計劃」(樓宇復修先導計劃)(詳見下文第(三)段),「顧問易」試驗計劃將於本年三月底服務期屆滿後結束,預計屆時所有個案均已順利完成。

(三)發展局表示,市建局將於本年第二季推出的樓宇復修先導計劃,目的是加強對業主進行樓宇維修工程的技術支援,包括提供指引及合約樣本、安排專業人士提供獨立意見、設立電子投標平台等,從而降低工程出現圍標的機會。

  先導計劃的申請條件為住宅單位每年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不超過三十萬元(市區)或十六萬元(新界)、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樓宇。據市建局提供的資料,全港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樓宇有約19 000幢,佔同齡住宅樓宇近九成,當中不乏大型私人屋苑。市建局將於計劃推行十二至十八月後進行檢討。如效果理想,市建局會積極考慮向更多樓宇提供服務。

(四)為使聯絡主任具備專業知識,更有效地執行與大廈管理有關的職務,民政總署會定期和按實際需要,積極為他們提供培訓機會,例如為所有新聘聯絡主任提供與大廈管理有關的入職課程,以及舉辦以《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條例》)條文和相關案例判決為主題的工作坊和講座。我們亦委聘了專上學院為負責大廈管理相關職務的聯絡主任提供專設訓練課程,特別聚焦於多層大廈管理的相關法律事宜。

  此外,民政總署設有法律顧問,為負責執行與大廈管理有關職務的聯絡主任提供與《條例》和案例相關的培訓,以及在有需要時向前線聯絡主任提供法律支援。

  然而,聯絡主任並非法律專業人士,因此不應向法團和業主提供法律意見。如有需要,法團和業主應向法律專業人士尋求意見,或參與上文第(一)段介紹的「大廈管理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以獲得由義務律師免費提供的法律諮詢服務。

註一:法團所屬大廈須符合指明條件,包括樓齡二十年或以上,並屬住宅或綜合用途(即商住兩用);住宅單位每年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不高於三十萬元;沒有聘請物業管理公司;以及擬進行的維修工程沒有獲得「樓宇更新大行動」或「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下的「公用地方維修津貼」,以及「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資助。絕大部分符合資格的法團(96%),均屬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大廈。



2016年3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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