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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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的提名,再度委任鄭若驊教授為調解中心的董事局主席,並再度委任馮煒能及新委任唐漢城為非官方成員。他們的任期均為兩年,由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止。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九日)表示:「我們歡迎鄭教授及馮先生繼續為調解中心董事局服務,並衷心感謝即將離任的董事楊志威先生在過去兩年任期間為調解中心作出的寶貴貢獻。」

  調解中心獨立持平地管理一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該計劃為個別客戶在訴訟以外提供既獨立又費用相宜的途徑,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解決他們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由以下人士組成: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員、三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行政總裁。



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