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府建議善用部分公眾貨物裝卸區
***************

  為使海旁土地的運用更能切合社會的發展和需要,政府建議釋放部分公眾貨物裝卸區(裝卸區)用地作其他用途,並指定部分停泊位予廢紙回收商使用。

  現時,全港有六個裝卸區(西區、昂船洲、柴灣、藍巴勒海峽、屯門及新油麻地裝卸區),合共約一百三十個停泊位,總長約4 940米,供營運商進行貨物裝卸及運輸,而各營運商為期五年的《停泊位特許協議》(《特許協議》)將於今年七月底屆滿。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十五日)說:「裝卸區的運作一直為香港的經濟和社會帶來貢獻,並且為港口運作提供重要支持,協助香港保持競爭力,故此裝卸區的運作需要維持。」

  為平衡營運商的運作需要及更廣泛的社會利益,經詳細考慮後,政府計劃調整五個裝卸區的土地用途分配,包括建議釋放西區裝卸區三個停泊位共172米長的海旁區,以作其他適當用途。

  政府亦計劃把位於昂船洲裝卸區西北端共120米長的海旁區撥作支援葵青貨櫃碼頭的運作,提升其貨櫃處理能力,以應對未來貨櫃量增長和提供轉運作業所需的躉船停泊位。

  另外,現時位於柴灣、藍巴勒海峽及屯門三個裝卸區的其中十六個指定停泊位(共638米長的海旁區),將在下一輪招標時,專供合資格廢紙回收商競投。

  發言人表示,政府剛完成檢討建議,並會向相關區議會和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由於現行《特許協議》即將屆滿,招標工作計劃於四月進行。



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1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