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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亞視事宜和《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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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二月九日)前往加拿大訪問前在香港國際機場就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事宜和《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次我是到加拿大多倫多和溫哥華外訪,今次主要是和加拿大(國際)貿易部部長簽署一個投資保障促進的協議(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這個協議其實已經是香港多年前提出了,加拿大接納,我們雙方經過幾年努力之下,終於完成了談判。今次很高興可以和加拿大簽署這份協議。除了出席這個簽署儀式之外,我亦都會跟加拿大港加商會的商界朋友在多倫多和溫哥華見面,亦會和在加拿大的香港華僑有兩場聚會,特別在農曆新年表示香港政府對他們的關懷。

記者:局長,想問亞視的最新情況是怎樣,如果亞視的牌照期滿之後,頻譜的安排是怎樣?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它的頻譜安排就是會依據我們一貫的政策,其實通訊局(通訊事務管理局)已經將一些頻譜,(讓)香港電視娛樂可以最快在四月二日用這些頻譜提供免費電視服務。有關的工作都要視乎大家的進度,以及怎樣配合。

記者:是否如果亞視現時面對一個可能結業的情況,如果它一旦在四月一日前不能夠……有沒有可能其他公司例如港視能在四月二日更加早去接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一定要根據我們的條例和牌照條款去進行,其實也有一個程序去進行,也需要時間。如果你參考廣播條例三十一、三十二和三十三條,你會見到持牌人在不履行牌照的條款之下,(有)不同程度(的罰則),或者吊銷牌照,或者撤銷牌照,也需要時間去根據條例處理。所以其實四月一日亞視牌照已經到期,我相信監管機構,即通訊局會根據條例和牌照條款做事。

記者:亞視那方也說……新聞部做不到,提供不到新聞服務,但它也說如果作出處分的話,等於跟員工爭……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去年,行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四月一日決定了不會續牌予亞視,所以根據條例亦會有一年的時間,十二個月的時間,亞視的牌照才到期。在這期間,亞視需要根據牌照條款去提供服務。所以,通訊局會按照這些條款去確保亞視要跟循。其實亞視亦要跟循這方面有關的條款。香港是一個法治的地方,所以我們要根據牌照的條款和條例去進行有關的工作。

記者:我想順道一問,版權……流會之後……有沒有再和各方商討……對於有議員提出四方會談……跟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已經多次表述,其實我們不會撤回條例草案(《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我們亦希望議員停止「拉布」活動,我們有足夠時間去審議這條條例草案。關於陳鑑林議員作為草案委員會主席,就他的建議,我們會充分配合。多謝。



2016年2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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