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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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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就傳媒查詢有關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的專家今日(二月五日)向委員會提交有關檢驗公共屋h食水樣本鉛含量的結果,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回應如下:

  自二○一五年七月發現有公共屋h的食水樣本含鉛超標,房屋署聯同水務署即時開始為公共屋h抽樣驗水,所有驗水工作已於十一月十八日完成,共有十一個公共屋h項目發現食水樣本含鉛超標。

  我們一直緊密向公眾介紹驗水所使用的方法,及匯報所有驗水的情況和結果,以及就被發現有食水樣本含鉛超標的十一個公屋項目的各方面的跟進措施(包括提供臨時供水、要求有關總承建商從各屋h天台接駁喉管至每一個樓層和為住戶安裝濾水器等)。

  我們今天得悉調查委員會兩位專家的報告,會細心研究專家報告的內容,亦會繼續配合調查委員會的調查,並留意委員會的最終調查結果及建議。在此之前,我們會繼續為早前完成驗水而發現食水含鉛超標的十一個公共屋h項目的各項跟進工作,並繼續向公眾匯報工作進展。

  至於有關水樣本數目或未公布樣本的問題,房屋署及水務署過往為公共屋h有系統抽樣驗水時,會基於各種原因決定不採納個別的食水樣本結果。例如,房屋署及水務署曾遇到個別「超標」的水樣本懷疑在抽取的過程中受到污染的情況,令化驗結果出現偏差,因此需要抽取更多水樣本,才可確定該屋h的水質狀況。若經分析後得出的結論,是該「超標」的水樣本受到環境因素影響,有關樣本會被剔除。例如,正如當局曾解釋,水泉澳h喜泉樓其中一個來自空置單位的水樣本,曾驗出每公升水含鉛量14微克,稍為超出世界壎芠梒揪獐郱ョA其餘三幢大樓均無驗出超標樣本。水務署遂在喜泉樓抽取更多水樣本確定情況。經分析後得出的結論是,那超標的水樣本受到環境因素影響而須剔除。因此,水泉澳h並沒有發現食水含鉛量超標的問題。另一個以往曾提及的例子,是若抽取水樣本後,才發現有關單位內的食水供應系統是租戶自行安裝的,有關的樣本亦會被剔除。

  此外,當局以往亦向公眾解釋,房屋署及水務署在進行抽樣驗水工作時,除了關注住宅用戶的食水外,亦沒有忽略非住宅部分的供水水質。在過往已公布抽驗水樣結果的公屋項目中,有一些設於住宅大樓低層或單幢建築的非住宅部分有獨立的供水系統,而抽驗水樣的結果亦是獨立的。房屋署及水務署亦已從這些獨立供水系統中,由房委會總承建商在公用地方安裝的部分抽樣驗水。這些樣本數目最近才完成統計,未趕及納入已公布的總樣本數目中。但房委會早已於二○一五年底前另行通知有關非住宅租戶驗水的結果。



2016年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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