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食環署取消紅磡一食肆牌照
************

  紅磡一間食肆經營者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包括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今日(二月四日)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取消牌照。

  店鋪名為「錦記粥粉麵飯」,位於曲街37號地下。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七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五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被取消牌照。」

  有關持牌人二○一四年六月至去年三月期間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萬一千六百元,因而被記下四十五分,店鋪於二○一四年十月和去年五月分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和十四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2016年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