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發展創新和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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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資訊科技業人士向本人反映,當局應制訂量化指標,以評估各項促進創新及科技產業發展的計劃的效益,並作為檢討該等計劃、有關政策和資源分配的依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香港科技園公司為其初創企業租戶提供三個培育計劃,即(i)網動科技創業培育計劃、(ii)生物科技創業培育計劃及(iii)科技創業培育計劃,當局是否知悉,就每個計劃而言,過去三年每年關於表一所列事項的資料(使用與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原因為何;

(二) 是否知悉,就數碼港培育計劃而言,過去三年每年表二所列事項的資料(使用表二列出);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原因為何;

(三) 是否知悉,就數碼港創意微型基金而言,過去三年每年關於表三所列事項的資料(使用表三列出);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原因為何;

(四) 鑑於創新及科技局的九項優先發展方向和工作重點中的其中一項是「檢視各創科機構的工作重點和相互的配合」,而當局亦同意訂立關鍵績效指標是重要的工作,該等工作的進度(包括與持份者的商討)、時間表及預期廣泛諮詢業界和公眾的日期為何;及

(五) 當局會否要求各持份者,包括有關的政策局和政府部門,以及研發中心、大學、香港科技園公司、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生產力促進局等不同機構,編訂及公布更多元化的統計數據,以提高他們的透明度,便利公眾監察在創新及科技方面投放的公共資源所創造的效益及有關政策的成效;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要發展創新和科技,支援初創企業的工作尤為重要。現時,透過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和數碼港的培育計劃,我們為初創企業提供全面的支援,包括租金優惠、工作空間、共用設施、津貼資助、市場推廣和業務發展支援等。此外,初創企業在發展的不同階段需要得到資金投入,才能茁壯成長。現時,「創新及科技基金」、科學園的「科技企業投資基金」、數碼港的「創意微型基金」和不同的大學資助計劃,為科技初創企業的發展需要提供資金。

  剛公布的《施政報告》建議成立20億元的「創科創投基金」,以配對形式與私營風險投資基金合作,共同投資科技初創企業。此外,數碼港會撥款2億元成立「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投資於數碼港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初創企業。我們亦會繼續通過科學園和數碼港,全面支援初創企業在不同階段的發展。

  就問題的五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至(三) 過去三年,科技園公司的三個培育計劃、數碼港培育計劃及「創意微型基金」的相關數字,分別載於表一、表二及表三。

(四)及(五) 創新及科技局在去年十一月二十日成立,隨即公布九項優先工作。我們正積極推行各項工作,包括《施政報告》提出與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有關的新措施,以及研究訂立有效的關鍵績效指標。我們會和各創科機構和其他持份者就推展各項工作保持溝通,參考各界意見。

  現時,各持份者,包括相關的政府決策局和部門、研發中心、科技園公司、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等,會從不同渠道,包括政府財政預算、年報、網站、新聞公布等,發放其帳目、進度報告、各種資訊和數據。各機構亦會定期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度及成果。現行的做法運作良好,具靈活性及透明度,讓社會了解各機構的運作情況。 



2016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