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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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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就香港房屋委員會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會的最終報告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去年七月初因應在公共屋h發現食水含鉛超標事件,房委會於同月(七月二十四日)成立「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會」(下稱檢討委員會),目的是為房委會建屋工程中食水供應裝置的品質監管機制來一次「體檢」,找出任何不足之處,以作改善。檢討委員會在去年十月初提交中期報告,之後亦於今年一月八日提交了最終報告。兩份報告的中、英文版本都已上載房委會網頁,供公眾參閱。今年一月十八日舉行的房委會公開例會上,房委會委員亦有就報告發表意見,並接納報告的建議。

  檢討委員會認為發生食水含鉛超標事件,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整個建造業界,包括房委會及房屋署,對含鉛風險「認知不足」。雖然房屋署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及經驗,去設計各種適用於建屋工程中已經知道的高風險因素的品質監管工具或措施,但房委會及房屋署以往沒有意識到,儘管工程合約中已指明不可使用含鉛焊料,但仍可能出現焊料含鉛的風險,以及這些含鉛焊料可能帶來食水含鉛超標的風險,所以並沒有把適用於高風險因素的品質監管工具,同時應用於有關食水供應裝置方面,包括食水喉管。

  檢討委員會已分別在中期報告及最終報告中提出一些針對焊料含鉛,以致食水含鉛超標風險的建議,包括要求總承建商需要妥善管理其水喉分判商、房屋署須在焊料運送到地盤後進行核對、以及在檢查喉管接駁位時一併檢查焊料等。

  房屋署會積極落實報告中有關建議改善措施,並同時密切留意相關監管機構所訂定關於食水質素的最新標準和規定、業界對各種風險認知的最新發展,以及政府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在未來發表的調查結果及建議。

  至於「責任」問題,正如我作為運房局局長在去年十月立法會就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提出議案的辯論中所說,房委會承擔作為公屋業主的責任,亦配合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公開聆訊工作。如果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有關人士(包括公職人員)的責任問題提出需要跟進的地方,我們必定會按照既定機制,嚴肅處理。

  自從「鉛水事件」發生以來,政府及房委會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向公眾及公屋居民發放各方面跟進工作的最新資訊,並曾多次就事件向立法會作出匯報。我們已把事件的最新情況總結於今日會議文件的附件二中,供各位議員參考。

  主席,我現在透過您,請檢討委員會主席張達棠先生簡述最終報告的內容。



2016年2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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