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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指定新界東南堆填區只接收建築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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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國謙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考慮到將軍澳區的住宅發展項目不斷增加,以及當區居民對新界東南堆填區帶來氣味問題的憂慮,政府已修訂法例,規定該堆填區(及其擴建部分)的用途為只接收建築廢物,而都市固體廢物(即家居廢物及工商業廢物)及其他廢物,則須分流至其他廢物管理設施。該分流計劃已於一月六日起實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送往新界東南堆填區棄置的家居廢物來自多少個屋苑及多少幢大廈,以及該等屋苑及大廈的地區分布為何;

(二)鑑於部分廢物收集路線因分流計劃的實施而需更改,而路程增長會令燃油費等開支增加及垃圾收集車每日可運送廢物的次數減少,當局有否估算,分流計劃對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其外判廢物收集商及私營廢物收集商帶來的額外開支;若有,詳情為何,以及平均每個住宅單位需分攤的額外廢物收集服務費用;若否,原因為何;

(三)食環署有否收到外判廢物收集商基於分流計劃令經營成本上升而提出調整合約服務收費的要求;若有,每年涉及的額外開支款額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客觀數據顯示分流計劃實施後,將軍澳區的空氣質素有所改善?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已修訂法例,將新界東南堆填區的用途改為只接收建築廢物。有關的更改,自二○一六年一月六日起生效,所有非建築廢物,包括都市固體廢物(即家居廢物和一般工商業廢物)及特殊廢物,均不能運往新界東南堆填區處置,而須送往廢物轉運站或其他堆填區。因此,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需要實施廢物分流計劃,按尚有剩餘處理量的廢物處理設施,重新分配各個廢物轉運站和堆填區接收廢物的數量。為配合上述安排,食環署已調整了其部分的廢物收集路線,將廢物由受廢物分流影響的地區改運往環保署指定的其他廢物轉運站或堆填區,以騰出足夠的廢物轉運站容量去應付分流自新界東南堆填區的廢物。

  就葉議員的問題,我們回覆如下:

(一)根據二○一三至二○一五年的數據,新界東南堆填區平均每天接收約17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當中約640公噸為家居廢物。這些家居廢物中,百分之四十四來自九龍區,百分之十七來自港島區,其餘百分之三十九來自新界和離島區。至於這些家居廢物涉及多少屋苑/大廈,本署並沒有這些資料記錄;

(二)及(三)食環署因應廢物分流計劃在個別地區調動部門及其外判合約的廢物收集路線所涉及的總額外開支每年約為四千零三十萬元。現時香港超過八成的家居廢物是由食環署及其外判承辦商提供免費收集服務,所涵蓋的屋苑/大廈的樓宇不須因新法例的實施而需支付額外的廢物收集費用。至於私營廢物收集商方面,他們會調整及優化收集路線、運作規模和客戶組合去應對廢物分流的新安排,以達致最佳的成本效益。若這些調整不能完全抵銷成本上升,他們會基於其商業考慮及客戶的個別情況商議收費調整。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額外成本開支及僱用他們的住宅屋苑平均每單位所需分攤的額外服務費用,本署並沒有相關的資料; 及

(四)去年十二月,環保署開始分階段測試新建成的將軍澳一般空氣質素監測站,為該站在本年三月投入服務作準備。基於地理位置和土地用途相近,測試期的數據顯示,將軍澳的空氣質素與東區和沙田的空氣質素一直維持相若的情況,並沒有因新界東南堆填區只接收建築廢物後而有轉變的跡象。此外,自實施此安排後,環保署未有再接獲有關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氣味投訴。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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