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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院獲授大學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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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一月二十六日)批准向香港教育學院(教院)授予大學名銜。教院的中、英文名稱將分別改為「香港教育大學」及「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為使有關的名稱更改生效,《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二月十九日刊登憲報,並將於三月二日提交立法會。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祝賀教院時表示,授予大學名銜,是對教院多年來的努力和貢獻予以肯定,並將增強公眾對該校及其畢業生的信心。

  他說:「近年,教院致力發展為一所以師資教育為主、輔以適當互補學科的多學科院校,即『教育為本,超越教育』,至今取得令人鼓舞的進展。教院亦迅速發展其研究能力。」

  「我們信納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的檢討結果,認為教院完全符合資格加入教資會資助大學行列。更多院校具備大學普遍應有的質素和特質,亦見證高等教育界的長足發展。」

  除了授予大學名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決定就教院現已取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的三個學科範圍向該校授予自行評審資格,該三個學科範圍分別為中文研究、英文研究及環境研究。此外,教院現時亦有在其他範圍開辦學士學位課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如教院日後能在這些餘下範圍取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教院將獲授全面自行評審資格。

  成為大學後,教院將秉承其一貫使命,以教育為核心,而「教育為本,超越教育」的理念,則為教院的進一步發展提供穩健基礎。一如其他七所教資會資助大學,教院仍須繼續定期接受教資會轄下質素保證局的外部質素核證。

  吳克儉亦感謝教資會以及由Ivor Crewe爵士領導的檢討小組對此事宜進行了詳細探討,並提交檢討報告。

  他說:「我謹向教資會致謝,該會擬備的《檢討報告》具有真知灼見,為政府提供寶貴建議。」

  一九九四年,四所教育學院和語文教育學院合併,正式成立教院。二○○九年六月,當時的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教院的發展定出未來路向。自此以後,教院一直就這項決定進行跟進工作。二○一四年七月,教院向政府提交獲授大學名銜的申請。教育局局長按照既定程序,要求教資會考慮該項申請及就此事向政府提供其專業意見。其後,教資會成立由牛津大學大學學院院長Ivor Crewe爵士領導的檢討工作小組,考慮有關事宜。教資會於二○一五年九月向教育局提交檢討工作小組報告。



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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