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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服務貿易協議》宣講會(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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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合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協議》)宣講會,向業界介紹於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協議》的服務貿易開放措施和落實安排。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容偉雄和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出席宣講會並致辭。

  宣講會上,十二位中央部委的代表向香港商界介紹《協議》的內容、落實安排、申請優惠措施的條件和程序,並即場解答業界的提問。

  宣講會包含專題討論,涉及金融(保險、銀行及證券)、會計、法律、建築及工程、視聽(電影)、文化、旅遊、運輸、技術測試分析與貨物檢驗、電信、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

  中央人民政府於二○一一年宣布,在國家「十二五」規劃期末,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實現此目標,使兩地多年來在CEPA下持續開放服務貿易達到一個新的里程碑。《協議》在簽署之日起生效並由二○一六年六月一日起實施。



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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