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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魚類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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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鄧家彪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慦漁悜接祁苤G

問題:

  據報,近日有多處近岸水域及河道(包括大埔三門仔魚排一帶水域、元朗錦田河及沙田城門河)水面發現大量死魚。當局上月在城門河收集到包含大量死魚的15噸垃圾,而該等垃圾發出的惡臭令城門河附近居民和郊遊人士受到滋擾,亦有養魚戶擔心受污染的河水流入吐露港,對該處魚類養殖區的生態環境造成長期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分別在下列河道發現大量死魚事故的(i)宗數及(ii)死魚數量(在下表列出);

河流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i)  (i) (i)  (i) (i)
    (ii) (ii) (ii) (ii) (ii)
城門河
林村河
東涌河
山貝河
錦田河
屯門河

(二)有否調查城門河近日出現大量死魚的原因,以及該河道的生態環境有否因而受影響;若該河道有受影響,有否採取補救措施;如有,詳情及最新情況為何;

(三)現時城門河潔淨工作的詳情及所涉編制人數為何;有否計劃加強該項工作;

(四)有否定期就各河道的壎芡藿狺峖]應發現大量死魚事故舉行跨部門會議,討論及協調有關的潔淨河道工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當局在去年十一月回應本人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將就活化明渠及河道的工程進行顧問研究,並會探討具體的活化水體方案,該項活化工程現時有何進展,以表列出有關河道及明渠名稱,以及活化工程的時間表?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保持香港的環境壎矷A包括維持河道的清潔,以及維護河道的生態環境。相關政府部門(包括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渠務署等)亦會在河道發生污染事故時作出調查,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低對社區(包括鄰近魚類養殖區)的影響。另外,相關部門會探討明渠及河道活化水體的具體可行方案,以期達至促進綠化及美化環境等目標。

  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清理漂浮於明渠、河道、水道及天然河道垃圾(包括漂浮的魚屍)的工作由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負責。在既定的安排下,食環署的角色主要是協助相關管理部門,例如渠務署,清理明渠、河道及水道上漂浮的垃圾以防止水浸事故發生。食環署及渠務署未有就過去五年有關河道清理魚屍的工作備存記錄。不過,根據渠務署因應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於不同河道出現的魚類死亡事件而備存的記錄,城門河、林村河及錦田河分別發現約23 000條(約2.8噸)、1 000條(約0.2噸)及4 000條(約2.1噸)死魚。

(二)環保署知悉城門河的魚類死亡事件後,已派員進行實地視察及抽取河水樣本,做法與處理其他可能涉及污染的投訴一致。根據河水樣本檢驗報告顯示,現場的水質,例如水體的含氧量、生化需氧量,溫度及酸鹼度等均無異常,亦沒有發現與死魚有關的可疑污染源。另外,漁護署在接獲環保署通知有關城門河的魚類死亡事件後,亦派員抽取及檢驗城門河的多個水樣本。結果顯示該區河道一帶於檢驗期間未有發現紅潮或有毒藻類。漁護署就環保署於去年十二月提供在河道收集的五個魚樣本所進行的魚類病原體檢測,當中未發現有寄生蟲感染。基於上述結果,相信魚類死亡並非與河道水質有關,亦無證據顯示是由紅潮、有毒藻類或寄生蟲感染引致。

(三)食環署現時安排兩名潔淨服務承辦商的工人定期為城門河提供清理河面漂浮垃圾的服務,在每年五月至九月期間每日提供一次清理服務,而十月至翌年四月期間則每兩日提供一次清理服務,總計平均每年清理城門河約260次。食環署會因應有關部門的轉介和市民的投訴或查詢,在有需要時加強有關清理服務。例如,食環署在去年十二月接獲有關城門河面漂浮垃圾及魚屍問題的投訴或查詢後,便安排承辦商加強清理漂浮河面垃圾共57次。

(四)因應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於不同河道出現魚類死亡的事件,各相關部門(包括渠務署、食環署、環保署及漁護署)一直有保持緊密合作,並作出適當的跟進工作。就河道潔淨工作而言,食環署一直協助渠務署清理河道上漂浮的魚屍,以免影響河道的環境及水質,並防止水浸等事故發生。

(五)渠務署已於去年十二月展開活化水體的可行性研究,以檢視全港主要河道,評估河道的實際情況,如地理位置、外觀、生態價值、公眾的享用程度及技術可行性,以探討活化水體的具體可行方案,為將來進行大型排水改善工程及新發展區的排水規劃提供參考。研究預計於二○一七年年底完成,由於該研究現時仍處於初始階段,渠務署現時未能就有關河道的活化工程時間表提供所需資料。



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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