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就高鐵工程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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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主席容許我先作簡單的發言。

  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上星期一月十三日的會議上,皆有議員要求政府再解釋如果在某個限期前,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仍未能批出追加款項,對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項目的後果及所招致的費用。在此我想扼要地說明一下。

  正如運房局去年十一月及十二月提交予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的文件(文件編號CB(4)280/15-16(02))及補充資料文件(文件編號CB(4)333/15-16(02)),以及提交予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文件(文件編號PWSC(2015-16)50及PWSC(2015-16)51)中所闡明,暫停甚至終止高鐵合約,皆會招致各項額外的支出。

  根據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提供的資料,高鐵項目的650億元委託費用將於今年七月耗盡,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等到七月時才取得額外撥款批准。原因是,暫停或終止高鐵工程合約,也會招致額外的項目支出。只要我們一日尚未獲得財委會批准額外撥款,作為負責任的「項目管理人」,港鐵公司在某個日子需要發出暫停工程通知,以確保最後的費用總額(包括暫停以至終止工程所涉的費用)不會超出政府的委託費用額,即650億元。

  政府與港鐵公司正在密切注視工程費用支出進展。視乎進展,我們或須於今年二月底左右便要考慮是否作出暫停工程的決定。港鐵公司評估暫停工程所涉的費用約為每月2.33億元。若此,部分本應用於建造高鐵的費用,將用作暫停工程的開支。

  港鐵公司與承建商簽訂的高鐵工程合約容許工程暫停最長180日(約為六個月)。如果因為在本屆立法會餘下期間最終不獲額外撥款,導致高鐵工程合約終止,將牽涉另外一筆約34億元的款項,用以支付工程終止費用,包括支付過去申索的費用及保護工程的費用。路政署的監察及核證顧問(監核顧問)認為,港鐵公司的估算已屬保守,如果真的要暫停或終止工程,承建商對於已完成工程的部分可獲發放的費用的看法,可能會與港鐵公司有所不同,因而可引發很多爭議,最終或導致更高的額外費用。

  無論如何,因暫停及最後終止高鐵項目牽涉的額外費用的總額最少為48億元,即每月2.33億元乘以六個月,約14億元,再加上34億元。這至少48億元的費用,必須在高鐵項目現時委託費的650億元之內承擔。

  合約終止後,政府只能等待新一屆立法會選出後,新會期開始,再重新申請額外撥款,但屆時無論工期或所需完工之費用均會有變。首先,可能需要兩至三年時間才能完成重新招標,安排新的承建商完成餘下的工程。在這段期間,仍然需要對尚未完成的工程提供最少程度的保護。

  此外,屆時勞工和物料價格可能上升。再者,由於新承建商需要在未完成的工程上進行工作,增加了工程的難度及風險,工程的投標報價可能因此而大幅增加。再加上覆核設計、工程管理、保險和在等候復工期間,保養現有工程所需要的額外費用等,監核顧問評估,重新啟動工程至完成工程的費用會高達282億元。即是說,最後完成整個高鐵項目前後共需約932億元,而且工期會進一步推遲,這個結果會對社會帶來非常沉重的代價。

  政府絕對不會建議放棄高鐵項目,即俗稱「爛尾」,因為這樣的話,等於高鐵工程的設計及未完成的工程將會全部報廢。這情況下,不單650億元的委託費用將會白費,而且,還須進行必須的善後工程,以策安全及理順道路交通安排,例如西九龍總站大部分的土木及結構工程,包括大樓內挖掘工程、結構柱、地台和上蓋的建造,以及西九龍總站一帶的永久道路網絡等。監核顧問估計完成這些必要的工程,所需費用將不少於106億元,加上白費了的650億元委託費用,總支出起碼約為756億元。這還未計及保養這些工程,直至能確定新的用途為止。粗略估計,保養費每年需要1億元。

  額外款項仍須向立法會申請批准。所以我們面對的實際情況,不是以損失650億元「離場」便算。工程費用方面損失之外,如果高鐵「爛尾」,那高鐵原先可帶動的周邊發展及對本港對外運輸、經濟及社會效益等皆會一掃而空。

  主席,高鐵超支、延誤,社會上有意見。政府亦會追究港鐵公司作為「項目管理人」應負的責任,保留法律上和合約上的一切權利。我們不能因為不滿超支及港鐵公司甚或政府的表現,便不理後果,迫令高鐵停工、終止工程合約甚或「爛尾」。

  政府的目標,是在高鐵通車時,實施「一地兩檢」。相對於「兩地兩檢」,「一地兩檢」可大大提升通關便利,帶來更多的客流量,發揮高鐵的最佳效益。有議員關注高鐵能否做到「一地兩檢」。政府已多番強調,一定會在完全符合《基本法》以及「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實行「一地兩檢」,絕對不會出現曲解《基本法》或削弱法治的情況,也絕對不會因為經濟效益而犧牲「一國兩制」。目前政府仍在與內地部委商討可行方案,但將來「一地兩檢」的具體落實安排,仍須得到社會同意,故目前無須胡亂猜測。

  政府籲請議員把「一地兩檢」與高鐵追加撥款(使不致停工或「爛尾」),分開處理。

  多謝主席。



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