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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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一月十五日)公布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主席及委員的任命。

  黃鎮南再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主席,任期由二○一六年一月十六日至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止。黃鎮南現時是教育統籌委員會和優質教育基金投資委員會當然委員,亦是何兆流黃守智黃鎮南律師行資深合夥人(律師)。

  以下人士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委員:

* 陳志維    佛教茂峰法師紀念中學校長
* 吳燕琴    救世軍學前教育總主任
* 黃何明雄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
* 阮曾媛琪教授 香港理工大學副校長(學院發展
         及合作)(增補委員)

  以下人士再獲委任為督導委員會委員:

* 何志豪    美思糖果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 林小玲    香港教育學院特殊學習需要與
         融合教育中心客席講師
* 沈旭暉博士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上述委員的任命由二○一六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說:「憑藉這些委員會成員的參與,我深信優質教育基金在推動香港學校優質教育方面的工作,會繼續取得卓越成就。」

  他亦向即將卸任的委員廖亞全表示謝意,感謝他多年來對督導委員會作出寶貴的貢獻。

  優質教育基金於一九九八年年初獲得政府撥款五十億元設立,藉以資助各項有助推動香港優質教育的創新計劃。督導委員會負責就基金的工作方針及運作事宜提供意見,並就應否批准各項撥款申請,向基金受託人提出建議。

  自設立以來,基金合共撥款超過四十二億元,資助超過八千九百項計劃。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