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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談旅遊業和《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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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會大樓就旅遊業和《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大家好。我想就旅遊業的事項跟大家說幾句。政府十分關注近日有小部分人士作出及挑起就旅議會(香港旅遊業議會)規管的「不合作」及「不遵守」的行為。我們認為這些都是擾亂旅遊業秩序的行為,對旅遊業的運作及維護旅客權益有不良的效果。

  對於這些情況,政府及香港旅遊業議會不會坐視不理。正如政府已多次指出,旅議會是《旅行代理商條例》下獲政府指定的唯一認可機構(approved organisation),有權進行規管工作,而旅議會亦會堅守執行其規管。在今日、即一月七日,旅遊事務署、警方及旅議會就一些涉嫌地點進行了聯合行動,調查有人是否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及違反旅議會的規條,以作警惕作用,以及保護旅客及香港旅遊業的整體利益。

  今次巡查結果會由警方及旅議會按相關法例及旅議會的規條處理。如果有違反香港法例,則由警方按法例跟進;如果有違反旅議會的規條,則由旅議會按照其規管制度進行調查及處分。

記者:(關於業界表示旅議會的新指引違反競爭法而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其實我們這些旅議會的規條,都是希望能夠給予我們的旅客有一些保障,包括譬如(給予)內地團的旅客一百八十日的退款保障。其實任何店鋪願意給予我們的旅客保障都可以參加這個計劃,不會排斥某些旅客(應為店鋪),任何人有興趣也可以參加。

記者:(關於《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審議進度)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議會的時間是有限的,我們希望大家看看香港的整體發展,我們經濟方面的利益,作為大家的出發點。其實大家今日看到響鐘很多次,時間亦比較長,我希望議員返回議會,議會是大家議政的地方,就這條條例(草案),如果大家有不同意的地方,可以在議會內表達意見,我希望議員就這個議題,大家積極辯論,以及盡快通過這條條例(草案)。因為這條條例(草案),我已說過很多次,是得到各方面持份者的平衡,是得來不易的。我們希望快些完成這條條例(草案的審議),讓我們的法例能夠追得上國際標準,能夠方便我們的網上使用者可以得到這些新的豁免的保障,而我們的創意業界亦能夠打擊這些大規模侵權的行為,令所有打擊行動能夠有效地進行,能夠保障投資在創意產業的人士,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6年1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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