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第三次推出非公屋、非綜援住戶生活津貼(附圖)
**************************

下稿代關愛基金秘書處發出:

  關愛基金今日(一月四日)宣布第三次推出「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援助項目,以紓緩低收入住戶的經濟壓力。項目由基金秘書處負責落實推行,並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242個服務單位協助推行。

  扶貧委員會轄下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羅致光博士今日主持記者會,公布項目的詳情。他表示,基金預留了約六億五千五百萬元以推行項目,估計約有72 000多個住戶(約175 000人)可受惠。

  基金在二○一三年十二月首次推行項目,並於二○一五年一月再次推出項目。第三次推出項目將就5人或以上住戶增設一級金額水平,以照顧較大家庭的需要。津貼金額分別為1人住戶4,000元、2人住戶8,000元、3人住戶11,000元、4人住戶13,000元,以及5人或以上住戶14,000元。

  受惠住戶須以月租(或更長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樓宇、工業大廈或商業大廈;或租住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宿位;或居住於臨時房屋、船艇或是無家者;及每月入息須不超過指定限額,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物業。租住私人樓宇、工業大廈或商業大廈的住戶的每月租金須不超過指定上限。指定入息限額和租金上限如下:

住戶人數  住戶入息限額(元) 住戶租金上限(元)
                (如適用)
----  --------- ---------
1         10,100        5,050
2         16,140        8,070
3         21,075        10,538
4         26,475        13,238
5         29,050        14,525
6或以上      32,540        16,270

  曾受惠於二○一五年再次推出項目的合資格住戶亦可再次受惠。由於預計受惠住戶數目眾多,為疏導申請流量,秘書處將於今日起按住戶人數分階段核實曾受惠於二○一五年再次推行項目的住戶(舊申請住戶)的資格及接受其他合資格住戶(新申請住戶)的新申請。分階段確認受惠資格或遞交新申請的詳情如下:

一月四日起   1人住戶
二月一日起   2人住戶
三月一日起   3人住戶
四月一日起   4人或以上住戶(即所有合資格住戶,
        不論住戶人數)

  項目的申請期將於八月三十一日結束,住戶有充裕的時間,確認資格或遞交新申請。

  舊申請住戶將於申請期內陸續收到秘書處發出的確認符合受惠資格通知信。如住戶符合項目的受惠資格,只須於申請期結束前,填妥夾附於通知信的回條及附錄,並寄回秘書處以確認資格。秘書處在核實住戶的資格後,會發出核實資格結果通知信,並按住戶於二○一五年再次推行項目時選擇領取津貼的方式(即以銀行轉帳或抬頭支票)安排發放津貼。

  然而,如舊申請住戶的情況有變(例如有合資格的新成員及/或需轉換申請人),則須重新遞交申請表。他們須填妥回條的相關部分並寄回秘書處,秘書處會將住戶的資料轉交相關服務單位以聯絡住戶作出跟進。

  新申請住戶可到服務單位遞交申請表。純長者住戶(所有住戶成員均為65歲或以上)、純青年住戶(所有住戶成員均為24歲或以下)或無家者,可分別到長者服務單位、青少年服務單位或接受無家者申請的服務單位遞交申請。

  秘書處及服務單位會審核每份申請,包括核實資格及查閱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並會抽查部分申請,由服務單位進行家訪/探訪及入息審查。在審批申請後,秘書處會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信,並會向合資格的住戶發放津貼。如住戶選擇以銀行轉帳方式領取津貼,津貼將以自動轉帳方式直接存入其在申請表上指定的銀行帳戶。如選擇以抬頭支票方式領取津貼,相關服務單位會通知申請人於指定時間前往服務單位領取支票。

  舊申請住戶應留意秘書處於今日起分階段發出的確認符合受惠資格通知信,而新申請住戶則可於今日起到服務單位、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社會福利署地區福利辦事處及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索取申請表和項目簡介,或於基金網頁(www.communitycarefund.hk)下載。

  有關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閱基金網頁。如有查詢,可致電秘書處熱線2180 6666。



2016年1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3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