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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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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憲報刊登《2015年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設立定額罰款制度,作為處理店鋪阻街問題的額外法律工具。

  條例草案將於明年一月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擬議的定額罰款額將訂於1,500元,食物環境壎芵p和警務處會獲賦權執行有關的定額罰款制度。

  政府發言人說:「當擬議的定額罰款制度成為新增的執法工具後,就「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行有關的店鋪阻街行為,政府除可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A條向違例者作出票控外,亦可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政府希望藉此能更加快捷有效地處理店鋪阻街問題,以及彌補現行票控制度下,檢控時間長和罰款額偏低而削弱阻嚇作用的不足之處。」

  他說:「過去數月,相關執法部門緊密合作,制訂合適執法策略推行擬議的定額罰款制度,並與其他現有法律工具配合使用,從而發揮最大的作用。」

  政府於去年三月至七月進行公眾諮詢,就如何加強處理店鋪阻街問題收集公眾意見。大多數回應者均支持引入定額罰款制度作為額外的法律工具,以及將擬議的定額罰款額訂於1,500元的水平。



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9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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