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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委員會舉行第十八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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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標準工時委員會發出:

  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會)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舉行第十八次會議。

  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會後表示:「根據委員會過往討論,並參考委員會於去年進行專題工時統計調查和公眾參與及諮詢所得的結果,委員會原則上建議探討以立法方式規定一般僱主及僱員必須簽訂書面僱傭合約,當中須清楚訂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補償方法等與工時有關的條款(即『大框』)。同時委員會亦正繼續探討是否需要配合其他適當措施,進一步保障一些工資較低、技術較低及議價能力較低的基層僱員(即『小框』)。」

  「委員會已同意就其初步討論結果及探討中的工時政策方向,諮詢主要僱主組織及勞工團體、較長工時行業的僱主及僱員組織,以及其他相關團體(即『第二階段諮詢』),以收集意見供委員會進一步討論工時政策方向及撰寫報告時作參考。繼在上次會議討論第二階段諮詢的框架,委員會在今日的會議上討論了諮詢文件的草擬本。委員會同意就四個可考慮推進工時政策的方向,包括:(i)只推行『大框』、(ii)只推行『小框』、(iii)在建議推行『大框』的基礎上,同時推行『小框』、及(iv)不贊成推行『大框』及『小框』,建議推行其他的工時政策/措施(例如制定行業指引等),諮詢相關團體。秘書處會因應委員會的討論制定諮詢文件,供委員會在下次會議考慮,盡快展開第二階段諮詢。」

  梁智鴻醫生續說:「在探討工時政策的過程中,委員會須小心考慮各個因素,包括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以及不同情景對僱員、僱主、企業(尤其是中小企)、行業、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凝聚社會意見及釐定合適可行的工時政策方向。」

  「由於有一些委員,其中包括六名勞工顧問委員會的僱員委員,沒有出席今日的會議,秘書處會約見未有出席的委員,聽取他們對諮詢文件的意見。我再次呼籲有關委員盡快重投委員會的工作,與其他委員共同就工時政策方向展開第二階段諮詢,收集市民的意見,以便擬定報告供政府考慮。」

  標準工時委員會由梁智鴻醫生擔任主席,委員來自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社會各界和政府。有關委員會的詳細資料,可參閱委員會網頁:www.swhc.org.hk。



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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