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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聖誕及新年期間加強打擊無牌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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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誕節及新年旅遊旺季將至,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牌照處)自上週末起已加強執法,全力打擊和掃蕩無牌旅館,以保障入住旅客及市民大眾的安全。

  民政總署發言人說:「牌照處會不分晝夜,亦會在公眾假期期間,在旅客住宿的熱點,包括透過網上平台預訂的住宿地點,增加突擊巡查及『放蛇』行動,以及展開大規模跨部門聯合行動。」

  發言人強調,無牌旅館的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未必符合安全標準,對入住者及大廈其他住客和訪客的安全均會構成極大威脅。無牌經營旅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並會留有案底。

  今年首十一個月,牌照處針對懷疑無牌經營旅館已進行超過11 400次巡查及提出133宗檢控,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有118宗,當中包括多宗經由網上平台出租住宿地方的個案。

  鑑於無牌經營旅館經由互聯網或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出租住宿地方的情況有上升趨勢,牌照處已成立專責小隊以加強執法並強化情報收集工作,並於互聯網張貼信息,呼籲旅客入住持牌旅館。牌照處會繼續密切監察無牌經營旅館經互聯網或流動手機應用程式招攬生意一事,並積極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牌照處亦會繼續加強宣傳工作,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在電視、電台、小巴、網站、討論區及多個入境口岸,播放宣傳片及聲帶,及在入境口岸張貼海報和派發宣傳單張,呼籲旅客入住持牌旅館。

  旅客可透過牌照處網頁(www.hadla.gov.hk)或流動手機應用程式「香港持牌旅館」搜尋各區持牌旅館名單。牌照處推行的「持牌賓館標誌」計劃,亦規定所有持牌賓館須在其入口及每間客房房門貼上指定標誌,以便旅客識別所入住的賓館已取得牌照。
 
  為提升旅館的安全和管理,民政總署將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推出三項優化發牌制度的新措施,包括:

(一)所有持牌人須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投保額為每宗事故提供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的彌償限額;
(二)持牌賓館須設立24小時有職員當值的接待櫃檯;及
(三)牌照處會按照處所的核准用途發出「酒店」、「賓館(一般)」、「賓館(度假屋)」及「賓館(度假營)」四類不同牌照。賓館持牌人須在所有關於其賓館的宣傳品/廣告中清楚註明所獲發的牌照類別,以便旅客識別。

  就上述第(一)及(二)項新要求,現有持牌人可獲為期12個月的寬限期,以便他們有足夠時間作出所需安排。有關詳情可瀏覽牌照處網頁(www.hadla.gov.hk)。

  此外,民政總署現正積極草擬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其他優化發牌制度及加強打擊無牌旅館的建議,當草擬工作完成後便會提交立法會審議。



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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