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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提交回應《申訴專員年報2015》的政府覆文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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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回應《申訴專員年報2015》的政府覆文發言:

主席:

  《申訴專員年報2015》(下稱《年報》)已於本年六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會。我現在向立法會提交政府覆文,回應《年報》提出的建議。

  申訴專員在《年報》中總結了七宗主動調查以及314宗全面調查的個案,並提出合共218項建議。政府覆文已就申訴專員有提出建議的七宗主動調查以及98宗全面調查的個案作出回應。除少數建議外,政府和有關公營機構已接納所有建議,並已採取或正採取各項措施,落實有關建議。有關部門就未能採納的個別建議,已向申訴專員交代原因,並於政府覆文內詳細解釋。

  主席,《申訴專員條例》訂明,申訴專員在考慮有關個案的所有情況後,如認為某宗申訴的事項不涉及行政失當,或只涉及輕微的行政失當,則可決定以調解方式處理個案。申訴專員在《年報》中指出,不少投訴人是因為有關機構延誤,未有及早幫助他們紓困而感到受屈,故此他們大多會樂意接受申訴專員公署(下稱公署)以調解方式迅速為他們解決問題,而不是要求公署以冗長的信件或調查報告,向他們說明事情的前因後果和羅列有關機構的缺失。在本年度內公署以調解方式成功處理的投訴個案數目達138宗,是上一年度的3.6倍,數字刷新了歷年紀錄。自願參與調解的被投訴機構亦由去年度的11個增至本年度的25個,顯示有更多機構願意以調解方式解決投訴。調解是政府現正致力推動的一項政策,我們支持公署繼續推廣以調解方式解決問題,各政府部門也一定會全力配合公署在這方面的工作。

  我們明白,有部分市民認為有關部門和機構應就處事不當而道歉,公署亦鼓勵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對道歉持更開放的態度。律政司成立的調解督導委員會(委員會)於本年中已就應否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進行了第一輪公眾諮詢,諮詢反應正面。擬議的道歉法例的主要目的是藉蚍幘M道歉的法律後果,提倡和鼓勵爭議中的當事人適時作出道歉,以促使各方可友善地就爭議達成和解。委員會已經向律政司作出引入道歉法例的進一步建議。律政司冀望在二○一六年初發表第二輪諮詢文件,就個別具體議題作第二輪諮詢。第二輪諮詢完成後,委員會會向律政司作出最後建議。

  本年度的個案有不少涉及違反《公開資料守則》(下稱《守則》)、對店鋪阻街執法不力以及調查樓宇滲水個案欠缺成效。我會就這三個方面作回應。

  申訴專員在《年報》中提及公署就政府的公開資料制度發表了主動調查報告並提出多項建議,當中有些建議需要進行立法。就此,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現正深入研究。在法改會的研究進行期間,我們已分階段落實申訴專員提出的其他多項改進建議,包括加強推廣《守則》及發放更多資訊,預計於二○一六年第一季完成。此外,年內公署亦有在處理涉及《守則》的個案時提出一些建議,有關部門和機構均已積極跟進。我們會繼續提醒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守則》的規定,以增加施政的透明度。

  至於店鋪阻街,這個問題廣受市民關注,亦是本年度公署其中一個主動調查的課題。去年就有關加強處理店鋪阻街的公眾諮詢顯示,除業界持份者外,區議會等其他回應者均普遍支持設立擬議的定額罰款制度,作為傳票以外額外的執法工具。各相關執法部門在過去數月緊密合作,制訂了相應的執法策略,以運用擬議的定額罰款制度,並與其他現有法律工具配合使用,從而發揮最大的阻嚇作用。政府正進行法例修訂的工作,並計劃於今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修訂)條例草案》。

  而在上個立法年度,立法會亦已三讀通過《2014年土地(雜項條文)(修訂)條例草案》,加重有關不合法佔用未批租政府土地罪行的罰則,以收阻嚇之用。對於申訴專員建議就可移動物品重複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加強執法及增加法例的阻嚇力,地政總署經與律政司研究後,已就兩宗涉及店鋪在通知期過後重複放置可移動地台的個案提出檢控,並成功把涉事人入罪。地政總署會根據有關個案的經驗,處理涉及再次佔用有關土地的個案。政府會繼續透過多管齊下的執法策略去打擊店鋪阻街的問題。
  
  我們留意到在《年報》中有為數不少的投訴是關於樓宇滲水的問題,當中涉及延誤跟進投訴人的舉報及程序上的不當。有關部門已提醒職員在處理樓宇滲水舉報時,必須嚴格遵守訂下的程序及指引及在有需要時應主動與投訴人或其他政府部門溝通和配合,務求協助投訴人盡快解決問題。
 
  主席,滲水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事實上相當複雜,需要多方面合作共同解決。舉例來說,業主有責任妥善維修及保養其樓宇,包括解決滲水問題。若出現滲水情況,業主應先自行安排檢驗滲水原因,並視乎情況和相關業主協調及維修。如滲水情況構成壎竻威Z、樓宇結構安全風險或浪費供水,政府便會介入個案。為提高調查滲水成因工作的成效,由食物環境壎芵p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自二○一三年底開始試驗使用紅外線探測儀和微波探測儀,追查比較複雜個案的滲水源頭。但這類間接測試方式易受環境影響而令其準確性有所差異,而且成本比較高。此外,聯合辦事處於二○一四年底已委聘顧問進行研究,檢視可查證樓宇滲水源頭的最新科技方法,以及為聯合辦事處制訂技術指引。此項研究預計將於二○一六年完成。

  主席,大家可以留意到在本年度314宗經公署全面調查的投訴個案中,有超過七成的投訴都不成立,而上年度投訴不成立的數字約五成三。由此可見,經公署處理的投訴個案,以不成立者居多,公署獨立及不偏不倚的調查證明了相關的政府及公營機構並無行政失當。申訴專員亦在《年報》中對於公職人員所表現的勤勉和專業精神,以及在回應公署查訊及調查時的合作態度表示讚賞。政府感謝申訴專員的意見及公署一直努力建立香港正面的投訴文化,並會繼續督促各政府部門努力配合公署的各項調查及調解工作。

  專業及高效的公共行政一直是良好管治的基石。對於提高香港公共服務的質素,申訴專員一直擔當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多年來的成績更是有目共睹。政府會繼往開來,在未來的日子與申訴專員攜手緊密合作,以回應市民對政府應致力提升服務質素及增加管治透明度的期望。我在此感謝申訴專員一直以獨立公正的方式處理市民的投訴,竭力維護香港公平合理、開明問責的良好公共行政系統。

  多謝主席。



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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