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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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赤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一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綱要,為赤柱地區的發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393公頃,位於港島南端。

  區內約一公頃土地劃為「商業」地帶,涵蓋赤柱舊墟的中央市集區、馬坑的赤柱廣場和舂坎角的一個地方購物中心。圖上顯示中央市集區和赤柱舊墟的街道為「行人街道」,以促進該區闢設行人專用區。

  赤柱舊墟地區和馬坑h劃作「住宅(甲類)」地帶,佔地約13公頃。區內其他住宅發展包括赤柱半島及舂坎角地區北部,以及沿東頭灣道和黃麻角道一帶的低層住宅發展,皆納入「住宅(丙類)」地帶,涵蓋約37公頃的土地。

  為了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約58公頃的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現有的主要相關設施,有赤柱監獄、馬坑監獄、聖士提反書院、香港航海學校及慈氏安養院。此外,約有11公頃的地方劃作「休憩用地」地帶,用作各種動態及靜態康樂用途。

  約140公頃的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作指定的用途,包括位於赤柱半島的赤柱軍營、兩個墳場、嶼P地面站、以及舂坎角的混合通訊站。

  為了保育自然環境,並劃定市區發展區的界限,約98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約21公頃而大多在等高線20米以下的海岸地區,已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以保留天然海岸線和具吸引力的天然海岸風貌。

  赤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H19/12,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港島規劃處及南區民政事務處,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