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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年齡上限將提高至七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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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保安及護懋~管理委員會發出:

  保安及護懋~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今日(十二月十日)宣布,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的年齡上限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由六十五歲提高至七十歲。

  管理委員會主席湛家雄表示,這措施為體健的長者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亦有助紓緩業界的招聘困難。

  持有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者,可就大部分處所提供無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一般護壑u作。乙類保安工作是保安人員許可證持有人中最常從事的保安工作種類。現時約有二十六萬人持有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

  放寬年齡上限的決定,是為配合政府人口政策延長市民工作年期和釋放本地潛在的勞動力的目標。這項放寬措施亦是深入諮詢業界後的結果。

  湛家雄補充說:「作為行業的監管機構,管理委員會在作出有關更改時,已充分考慮維持業界服務質素的需要。」

  提高年齡上限的同時,管理委員會亦將規定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乙類許可證持有人必須接受定期體格檢查。如申請人年屆六十五歲或以上,須在提交申請時出示醫生證明書,證明其體格適合擔任有關工作,並於隨後每兩年一次提交醫生證明書。如持證人在持證期間滿六十五歲,則須在其年屆六十五歲時,提交醫生證明書,並須其後每兩年再提交一次醫生證明書。

  體格檢查的規定將被列作標準的簽發許可證準則及發證條件,以確保有關人士遵從。

  有興趣的人士可由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起向警察牌照課提出申請。為方便迅速處理,申請人應盡量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

  乙類許可證一般有效期為五年。不過,由於現時六十五歲的年齡上限,大部分在六十歲以後獲發許可證的人士,其許可證將在其年滿六十五歲時到期。這類持證人須注意,他們的許可證並不會因年齡上限放寬,而自動在其年滿六十五歲時獲得延續。如他們希望在許可證到期後繼續從事乙類保安工作,必須提出續證申請。

  警察牌照課會向六十至六十九歲的甲類(單幢式私人住宅建築物的護壑u作)及乙類許可證持有人個別發信通知有關新安排。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警察牌照課熱線2860 6543(新申請)/2860 6546(續期)或管理委員會秘書處2801 6181查詢。

  管理委員會是根據《保安及護尷A務條例》(《條例》)(法例第460章),透過修訂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準則及發證條件,實施上述放寬年齡上限的新措施。有關修訂將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刊憲生效。根據《條例》,經修訂的準則須先獲立法會批准。立法會已於二○一五年六月通過政府提出的動議,作出有關批准。



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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