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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就立法會會議因不足法定人數而休會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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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日(十二月九日)就立法會會議因在席議員不足法定人數而休會,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

  今天早上的立法會會議,在上午十一時開始,直至下午一時十三分四十八秒,因為會議廳內法定人數不足,我要宣佈休會。由十一時至大約一時十分這段時間,要響起(傳召)鐘召喚議員回到會議廳共有五次,等候議員回到會議廳的時間,共用了一小時五分鐘。換言之,在大約兩小時一刻的開會時間,有接近一半是用來傳召議員回到會議廳。

  要召開一次會議,議員、官員,以至秘書處同事,都要花很多時間、精力去做準備工作。譬如議員提出的質詢,由議員將問題的擬稿交到秘書處,秘書處要在一段比較緊張的時間內處理好,交予政府當局。政府有關部門亦要在指定的時限內,做好書面答覆,然後有關官員要準備來立法會出席(立法會會議),回答口頭質詢。

  今早(的立法會會議)原訂的六項口頭質詢,只是進行了三項。接下來,本來安排了的會議時間,即是今天至晚上八時、明天一天,以及星期五的半天,都因為「流會」,而未能處理這次會議的有關事項。這樣肯定會造成議會資源的浪費。

  我當然聽到有部分議員指出,傳召議員回到(會議廳)是一個策略。我也聽到有議員對責任(誰屬)的問題,有不同的意見。我作為立法會主席,不會評論議員所謂的策略,亦不會指責哪一些議員要負責。我只希望所有議員都緊記,議員有責任出席會議,處理立法會的事務。今天,在我宣布休會的時候,會議廳內只得二十九人,而正如大家知道,我們的法定人數要有三十五人。即是說,在會議廳的人數是遠遠少於法定人數。我只能說,我不希望這樣的情況會再次發生。

  在安排上,由於今天有三項口頭質詢未曾能夠提出,這(三項口頭質詢)會交給內務委員會考慮如何處理。以往我們曾經做過,如果內務委員會(的委員)都同意的話,可以在下一次,即下星期三的會議上,補問這三項質詢,加上原訂的六項,即是說下次的會議將會有一共九項口頭質詢。

  至於本來質詢結束後應該開始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恢復二讀(辯論),亦會在下星期(會議)的質詢後進行。其他要處理的事務,亦會因為今次「流會」而往後順延,情況就是這樣。



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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