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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聘用兼職傳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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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張雲正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某些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會聘用兼職傳譯員,以協助他們的員工與少數族裔人士溝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有否備存兼職傳譯員的名單;如有,由哪些政府部門負責備存,以及該等名單上的兼職傳譯員分別的數目(並按他們負責傳譯的語言/方言列出分項數字),以及哪些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參考該等名單;

(二)過去三年,每年政府部門合共聘用兼職傳譯員的次數和服務時數,以及平均每人的工作時數,並按他們傳譯的語言/方言列出分項數字;是否知悉公營機構的有關統計數字;

(三)第(一)項提及的政府部門現時有否讓全職或半職的傳譯員職位懸空,並聘用兼職傳譯員提供有關的傳譯服務;如有,這些職位的名稱,以及不進行招聘以填補該等職位的原因;及

(四)現時政府部門給予兼職傳譯員的薪酬為何;他們的薪酬在過去十年曾調整多少次,以及每次調整的幅度和調整後的金額分別為何;他們的薪酬在二○○三年有否跟隨公務員減薪而被削減;如有,他們其後的薪酬有否跟隨公務員加薪而獲調高?

答覆:

主席:

  公務員事務局負責為政府部門就法定語文的使用提供支援,其中包括兩文三語(即中文、英文、廣東話、普通話、英語)的翻譯及傳譯服務。至於其他語文的類似支援,如聘用兼職傳譯員以協助員工與少數族裔人士溝通,則由部門各自因應實際需要,按《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從外間採購。

  由於政府部門沒有收集和編製相關統計資料,故未能提供兼職傳譯員的名單、聘用次數、工作時數、薪酬調整等詳細分項數據。



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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