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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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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勞工處致力鼓勵僱主實施家庭友善僱傭措施,讓僱員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間取得平衡。勞工處近年推廣的有關措施包括彈性上班時間、五天工作周、居家辦公、提供兼職工作選擇、給予僱員優於法例的家庭假期,以及為僱員提供醫療保障、托兒服務、壓力或情緒輔導服務及其他生活上的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當局有否(i)制訂具體指標,以評估各項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在各行業的實施情況、(ii)就各項措施的成效作全港性研究,以及(iii)評估有關的宣傳及公眾教育工作的成效及不足之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當局會否考慮進行該等工作;

(二)過去十年,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局/部門)推行的各項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詳情,包括有關措施是否適用於所有局/部門及是否涵蓋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政府僱員申請居家辦公或彈性上班時間等安排的程序為何;有否研究如何優化各項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以起牽頭作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據報新加坡政府藉提供經濟誘因鼓勵私營機構僱主實施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成效顯著,當局會否考慮成立專責小組,詳細研究及參考新加坡的經驗,向本地私營機構僱主提供經濟誘因,鼓勵他們實施家庭友善僱傭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支持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並鼓勵僱主因應其企業的個別情況、負擔能力、特定行業的獨特經營環境和運作模式,以及僱員的實際需要,決定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形式,以符合企業和員工的最佳利益。政府亦從多方面加強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宣傳及教育工作。

  就陳健波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由於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範圍相當廣泛,加上市場上各行業以至不同企業的規模和經營模式各異,要為這些差異甚大的行業或企業制定具體指標以評估他們訂立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實施情況和成效,並不容易。儘管如此,政府一直關注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檢視現行的宣傳及公眾教育工作。舉一些實際的例子,勞工處在今年八月為200多名人力資源經理及企業行政人員舉辦專題研討會,邀請相關學者和已落實家庭友善政策的企業代表分享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心得。勞工處亦於今年六月至九月推出報章專輯,報道多間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企業的成功個案。有關專輯亦已結集成書,並由十一月起廣泛派發給相關人士及團體。此外,勞工處與飲食業界的勞資雙方合作,於今年十月亦推出了《家庭友善僱傭措施─飲食業良好人事管理指引》。

  展望未來,勞工處會繼續務實地舉辦多元化的教育及宣傳活動,向社會人士宣揚有關措施,鼓勵僱主在工作場所多採納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勞工處亦會繼續與九個行業性三方小組成員及18個人力資源經理會會員分享有效推行各類型的良好人事管理政策,從而鼓勵不同業界的管理人員,制訂切合其企業需要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政府亦會繼續向各相關人士收集意見,協助評估推廣及實施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工作成效,及有需要時調整相關的策略;並會留意及汲取海外經驗,以審視及優化我們推動家庭友善工作文化的策略。

(二)為使政府僱員可兼顧工作和家庭的需要,政府一向致力提供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

  政府在二○○六年開始實施五天工作周,目的是在維持公共服務的整體水平及效率以及不增加納稅人負擔的情況下,提高公務員的家庭生活質素。公務員事務局每兩年統計各部門推行五天工作周的情況。對上一次的統計結果顯示,截至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約有112 600名(數字不包括任職官立學校、司法機構、廉政公署、醫院管理局、職業訓練局,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等機構的公務員。)公務員(佔當時整體公務員人數約72.4%)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公務員事務局已向各部門發出指引,訂明在可行及適當的情況下,應將五天工作周的工作模式推展至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根據上述提及的統計,截至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約有7 300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佔當時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人數約67.1%)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政府會繼續積極鼓勵各部門在恪守四項基本原則(即不涉及額外人手資源,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不削減緊急服務,以及在星期六/日維持一些必需的櫃台服務)及在諮詢員工後,研究可行方案,讓更多員工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政府亦會繼續鼓勵各部門在可行及適當的情況下,安排屬員輪任五天工作的崗位。

  此外,由二○一二年四月一日開始,政府向合資格的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提供五個工作天的侍產假。自措施推行起至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期間,共有10 048宗合資格政府僱員放取侍產假的申請獲批准。上述的侍產假安排,現時已適用於所有合資格的政府僱員。

  公務員是按其所屬職系的規定時數工作。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規例),部門首長可視乎部門的需要,在符合規例列明的條件下,自行安排其屬員的實際工作時間。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而言,聘任部門可根據僱員聘用合約內的相關條款,因應部門的運作需要更改僱員的工作時間。

  政府會繼續致力為其僱員提供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

(三)由今年九月起,勞工處亦已將「中年就業計劃」擴展至兼職工作,為僱主提供每月上限達三千元的培訓津貼,以鼓勵他們引入更多兼職工作予40歲或以上人士;相信這些措施對有需要照顧家庭的僱員有一定幫助。

  此外,自二○一一年起,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每兩年亦舉辦「家庭友善僱主獎勵計劃」(獎勵計劃),以表揚重視家庭友善精神的企業和機構;同時亦鼓勵更多僱主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得?僱主實施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包括五天工作周、彈性工作地點及時間、在工作間提供哺乳設施、為員工子女提供獎學金,以及提供特別假期如「家長日假期」及「敬孝假」。在二○一三/一四年度舉辦的獎勵計劃,吸引了超過1 800家企業及機構參加,較第一屆增逾六成。透過不同公司及機構分享經驗,這?勵計劃有助提升僱主對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重視。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亦將於今年十二月十五日開展第三屆獎勵計劃,並繼續在各行各業推廣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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