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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擬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集會團體依法舉行公眾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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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接獲一團體遞交擬由十二月九日起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舉行公眾活動的通知書。警方表示關注,並呼籲有關團體依法和有秩序地舉行活動。
 
  警方一向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貫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警方已就此活動作出風險評估,將會調派適當人手處理,並與立法會秘書處緊密溝通,在有需要時會應立法會要求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範圍內提供適當的協助和行動部署。
 
  警方強調,參與公眾活動的市民應遵守有關法例,和平理性及有秩序地表達意見。如有任何違法行為,警方必會果斷執法,以維持公共秩序及保障公共安全。



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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