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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欠薪及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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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洲水業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及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十二月七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合共六萬六千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額約為八十五萬元。此外,上述公司亦沒有在勞資審裁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十四天內,支付款項予上述僱員,涉及款額約為九十八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發放工資及按照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判令款項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力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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