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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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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於十二月四日(星期五)在憲報刊登《2015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期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法例,有意經營某些處所的人士,如須就建築物/處所進行消防風險評估,以及證明建築物/處所符合相關的消防安全規定,只可依靠消防處的服務。」
  
  「為方便營商,並善用專業人力資源,我們建議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利用市場上專業工程師和合資格人士,提供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服務。」

  擬議的計劃將給予申請人更大彈性,讓其多享一項選擇,以完成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程序。註冊消防工程師預期能在相對消防處較短時間內完成所需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服務,因而為申請人帶來誘因,尤以有能力負擔收費可能較高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申請人轉用消防處以外的服務。此外,註冊消防工程師預期也能提供較靈活的服務,例如在較彈性的時間進行實地風險評估或查核等。雖則如此,消防處仍會維持向申請人提供現有的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服務,為可能屬意沿用消防處服務者提供彈性。

  消防處分別於二○○七年及二○一一年進行業界諮詢,以蒐集持份者對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的意見,當時大部分持份者均支持引入該項計劃。消防處其後於二○一二年年中至二○一三年年中進行營商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研究結果亦顯示,持份者普遍支持擬議的計劃,而市場亦有足夠的準註冊消防工程師可供聘用。

  條例草案將於十二月十六日提交立法會。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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