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財務匯報局任命
*******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公布委任黃天祐博士為財務匯報局的新成員,並再度委任蘇兆明、單仲偕和冼達能為財務匯報局成員。

  三名臨時成員亦獲再度委任,他們分別為關百忠、施米高和沈文燾。如財務匯報局任何現任委任成員因披露利益而不能執行成員職能,以致該局未能符合會議法定人數時,臨時成員將會以輪流方式替代該些成員。

  上述任命的任期皆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開始,直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歡迎新成員的任命時表示:「財務匯報局肩負加強規管香港會計專業和改善上市實體財務匯報質素的重要責任。黃天祐博士在多間上市公司擔任重要職位,對企業管治和財務監管事宜具備豐富經驗。我們期待黃博士為財務匯報局作出貢獻,並有信心財務匯報局會繼續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職能,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的地位。」

  黃天祐博士是中遠太平洋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董事副總經理,並擔任多間香港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他現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非執行董事和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委員。

  陳家強亦衷心感謝即將卸任的委員周福安在過去六年對財務匯報局作出的重大貢獻和支持。

  財務匯報局是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就有關本港上市實體在審計或匯報方面可能存在的不當行為展開獨立調查,以及就本港上市實體可能沒有遵從會計要求的事宜展開獨立查訊。

  財務匯報局共有十一名成員,包括兩名當然成員(公司註冊處處長及財務匯報局行政總裁)。主席的任命由行政長官作出,而其他成員則由財政司司長按授權委任,當中包括三名是按證監會、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提名而作出的委任。

  《財務匯報局條例》規定,除非財務匯報局另有裁定,所有在某事宜中已披露利益的財務匯報局成員,須在該事宜商議期間避席。

  《財務匯報局條例》亦規定,若財務匯報局任何委任成員由於不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原因,以致不能執行成員的職能,在行政長官授權下,財政司司長可委任另一人為臨時成員,以在該成員不在港或無履行職務能力期間代他執行職務。



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