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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與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處長李忠善公布「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詳情時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大家好。首先,歡迎大家出席我們今天這個簡報會。我身旁這位是李宗善處長,是負責「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同事。我想跟大家說一說,如果大家記得今年一月十六日,財委會通過了撥款,我們正式起動「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亦成立了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辦事處,李處長是負責有關事宜的。我們當時亦承諾我們會爭分奪秒,盡快推出計劃。我今天很高興告訴大家,我們已就緒。計劃本身會在明年五月三日正式接受申請,但是實際上計算津貼的時間,會算回由今個月、即十一月開始,因為我們每一次的申請期限,是以過往的六個月為基準,即是說由明年五月我們接受第一批申請時,會計算過去的六個月,將來也是這樣計算。因為按單據、糧單可更容易跟進,是配合當時我們在立法會財委會(通過的)整個框架及細節的。我們在時間方面拿得很緊,因此今次能夠在十五個月左右便推出計劃,也多謝同事們的努力。
計劃本身,我要強調,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扶貧工具,亦充分標誌�茞{屆政府高度關注、銳意處理在職貧窮的問題。我們的目的有兩個:第一,紓緩在職貧窮家庭面對的壓力,因為很多人雖然有最低工資的保障,但無奈其工資仍然很低,家中的小孩亦很多,家庭的負擔亦大,往往不容易抵銷經濟壓力。所以,在這方面我們要鼓勵他們繼續就業,鼓勵多勞多得,促進就業。這是第一點。
第二,我們的目的是要幫助兒童向上流動,同時處理跨代貧窮的問題。所以,每名合資格的孩子可得到兒童津貼。整體上來說,是一個很龐大的計劃。計劃本身的設計,如我剛才所說,是以多勞多得及以就業作基礎,不能夠享有綜援。因此,領取綜援的家庭是不可以同時申請津貼的。
計劃本身在推出後,我們相信對紓緩貧窮有很大的作用。我們初步估計會有70萬名基層市民受惠,他們來自20萬個基層家庭,其中的17萬人是合資格的兒童。同時,計劃本身亦相信可把整體貧窮率降低兩個百分點,兒童貧窮率也會大幅降低四點二個百分點。這對於整個貧窮的情況亦會有個很大的作用。
計劃亦充分顧及勞動市場的實際現況,以及很多基層市民是自僱或兼職等等的。所以,不論是自僱、受僱或是從事兼職工作也好,也有資格申請,相當靈活。而且,我們亦顧及到單親家庭因為種種理由,要照顧家人的時間較多,未必能夠達到工時的要求,我們特別處理,優待他們。只要他們達到很基本的──其實是一般要求的一半,已可得到津貼。
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香港是以家庭入息中位數的一半作為一條貧窮線。貧窮線下的合資格住戶,當然可以申請,領取津貼。但是,若果是在貧窮線之上、而(收入是家庭入息中位數)六成以下的,即是由50%至60%之間的,則仍可領取津貼的一半。因此,這個計劃本身不單處理貧窮線下的基層家庭;那些高危、有可能受到貧窮影響的家庭,處於邊緣的,我們同樣顧及他們。
我們估計,每年單是津貼已接近三十億元,這是一個相當龐大的開支,但我們認為這些錢是值得花的,亦是值得投資在基層家庭的,特別是鼓勵勞動。為了方便我們在接受申請時不會有「樽頸」的情況出現──因為20萬個家庭是一個很龐大的數目,這個數目可以媲美綜援,可以說是另一個社會保障制度──所以,我們一定要分階段去做。因此,我們現時建議分三個階段。第一批,是明年五月三日開始,處理第一批。首先第一批的,是四人或以上的家庭。第二批,六月開始,是三人的家庭。第三批,是兩人或以下的家庭(應為兩人家庭)。平均來說,四人以上的家庭約佔四成三。他們五月就可以申請,屆時提供六個月,即(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月、(二○一六年)一月、二月、三月、四月,在五月前的六個月的津貼、一筆過的津貼。這筆款項也不少,以一個合資格的四人家庭來說,最低限度現時只要申請者本身的工時達144小時,即是平均每星期30多個小時,已可領取基本津貼600元。只要他多做一點,一個月達192小時,即是每星期40多個小時,已可領取1,000元的津貼。這是在職申請者的基本津貼。但是每名合資格的兒童亦可得到800元的津貼。如果一家四口,父親有工作、母親則是全職主婦,加上兩個合資格的孩子的話,這家庭最低限度可得2,200元,最高可得2,600元。要求其實很寬鬆,我們計算的最新數字是,只要達到家庭入息中位數的一半──即貧窮線──四人家庭是17,700元,只要每個月的收入不多於17,700元──甚至是住在公屋的,也絕對沒問題。公屋,我們完全是批准的。因為我們以公屋的資產上限作基礎,即是說最新的數字是487,000元。如果資產達到487,000元,可以住公屋的話,(每月工資又不多於)17,700元的,已可以領取2,200元至2,600元,是每個月也拿得到。只要每個月也能達到(工時)要求的話,就可以領取到,這是第一點。在邊緣的,即是說「擲界」的(在貧窮線附近的),即是超過入息中位數的17,700元的話,又如何呢?只要不超過21,200元的話,已可取到一半的津貼──2,200元的一半,即是1,100元;若是最高那個2,600元一半,則是1,300元。這筆數目也是不少的,到明年一筆過撥出款項時,例如2,200元最基本的,六個月共可得到13,200元。如果是說2,600元的,則可得到15,600元,是一次過給他們提供共六個月(的津貼),對於紓緩基層家庭,有很大幫助。我們認為,四人或以上家庭可先做;第二批是三人家庭,約佔四成一比重;剩下來的,約佔百分之十六,則是二人家庭。整體上來說,這就是整個流程。因此,任何申請也好,像我剛才所說,第一批,五月(接受申請的),就是四人或以上家庭;第二批,就是六月(接受申請的),可得到多一個月、即由十一月開始計算的共七個月的款項;第三批,即二人家庭,一次過共領取八個月的津貼。但是,將來全都要每六個月做一次申請。
但這些全是技術上的,最重要的是可惠及基層的市民,鼓勵勞動,釋放勞動力,以及鼓勵自力更生,同時處理兒童的跨代貧窮問題,可說是「一石幾鳥」。我們亦會由今天開始,有宣傳、有熱線,有專題網頁──lifa.gov.hk,亦有單張。你可以看到我們的單張剛剛印好了,是剛剛今日出爐的單張、中英文的單張。同時,我們除了有一個二十四小時的熱線電話之外,我們稍後在網上亦會由四月開始發出申請表。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我們亦會有地區簡介會,並會與包括少數族裔的持份者講解申請的程序,希望不會有任何障礙,因為我們希望每一個合資格的家庭也可得到,真正發揮到扶貧和紓緩在職貧窮的整個任務。因此,這次是一個大舉措,也是再重申特區政府是銳意處理和紓緩貧窮問題。
記者:現在的工時是否仍是196?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最高是192,有兩個:一個是高額;另一個是普通額。要理解清楚,因為很多人都有誤解,以為我們有很高要求。其實在立法會,我們最初的要求是二百多小時,大家都記得,我們最初的要求是遠遠高於這個數目,但我們聽取了立法會的意見之後,才決定是192。192其實是很合理,我們說的是一星期四十多個小時,以24天計,每日是8小時,合計便是192小時。至於144,這是更加寬鬆,以(每星期)36小時計,24天便已是144小時。144小時已經可以領取600元,192小時則領取1,000元。我還想強調一件事,我們會在一年後全面檢討,推行期間若有甚麼不理想和需要改善的,我們會有空間,我們會在二○一七年──明年推出的時候是五月──我們會在二○一七年年中展開檢討,屆時如果有甚麼地方我們認為可以改善的話,我們絕對是持一個開放的態度,目標只有一個,我們真的希望可以全心全意幫助一些基層市民,特別是鼓勵他們就業,鼓勵他們向上流動,自力更生,同時顧及兒童的福祉。
還有一件事,我剛才說我們還顧及到單親家庭,只要他們一個月工作72小時,即一星期18小時,則已經可以領取1,000元的津貼,兒童津貼不會少。很簡單,假若一位單親母親,有三個孩子,壓力是很大的,她亦很努力工作,沒有申請綜援,我們更加要特別鼓勵這些家庭,所以這位母親可以領取1,000元,每個孩子800元,(三個孩子)即有2,400元,加起來有3,400元,但單親的(工時)要求是72小時即可領取,所以我們是寬鬆的。甚至那位母親只工作一半,36小時已經可以領取一半(的津貼),即600元,但兒童的津貼並無減少,仍然是每位800元,即是說作為申請者的母親只領取少400元,而兒童的津貼是一毫子也不少。邊緣那些我們給予一半,即超過了(家庭入息中位數)五成或剛剛在貧窮線附近的那些,我們亦給予一半。所以整個計劃是相當寬鬆,目的真的是扶貧,真的是鼓勵就業,推動就業和自力更生,我們設計的時候是很小心。
記者:未住滿七年的那些可否領取?還有就是「交津」申請人可否領取?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有一點是重要的,我們說要鼓勵就業。若今日拿單程證從內地到香港定居,如果到港第二日就開始工作,那麼明天便可以申請,我們並沒有居留的要求,完全沒有,我們鼓勵就業,是完全開放。第二,那些正領取交通津貼的市民,如果申請者本身──例如是父親──正在工作和領取「交津」,那麼他便不可以領取雙重福利。但如果家中太太(非申請人)是正在工作和正領取「交津」,則可以繼續領取,但一定要計入家庭入息,即家庭收入會計及交通津貼,但申請者本身則不可以有雙重福利。如果家中有子女正在工作,例如太太或家人有工作,他們仍然可以個人名義申請(「交津」),但一定要將600元或300元的交通津貼計入家庭入息。四人家庭的入息只要不超過17,700元,便可以領取全額津貼,這點是重要的,亦是很寬鬆。
記者:(有關正式領取津貼的時間。)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第一批會在五月開始接受申請,計算六個月,即是一次過領取六個月(的津貼)。我們希望能夠盡快,一收到申請後便盡快處理,數星期後便可以過戶,我們全部都是自動過戶,我們一分鐘時間都不會浪費,因為他們已經等待了很久,一次過領取萬多元。我們會做好所有的配套和電腦,這就是我們需要時間的原因。我們會盡快處理,希望能夠盡早分批發放予他們。第二,我們首先於五月做四人或以上家庭,六月會做三人家庭,七月會做兩人家庭,分批做。七月的那批便會領取足足八個月(的津貼),所以沒有人會有損失。但如果某一個月是達不到工時要求,我們會有特別方法計算,總之就是在那段時間以曆月(calendar month)計算,完全是很公平、很簡單。我們有熱線電話,亦會「落區」到區議會做簡報,亦會有同事在不同的地區辦事處協助他們,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去問。
記者:(有關計劃的行政成本。)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已把行政成本壓縮到最低,我們亦已在立法會財委會很清楚的交代。這是很龐大的一個計劃,如果以受惠人數來說是多於綜援人數──現在綜援人數只有三十多萬人,我們這個計劃的受惠人數是七十萬。這個計劃的規模其實是等如綜援加上長者生活津貼(長津)。現在「長津」有42萬人領取,42萬長者;綜援有三十多萬人領取,(合共)即七十萬人;這個計劃本身已有七十萬人,所以這是相當大的一個計劃。我們需要一個獨立辦事處去處理,亦有數百名員工,但我們一定不會浪費任何資源,我們說的是五百多名員工。我們在一年後檢討,如果沒有需要的話,我們亦可將人手再調配,一定要順利展開,這是重要的。
記者:可以如何核實工時?工時會否做假?是否一個人都可以申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澄清,我們並無顧及一個人的情況。我們要求二人,意思即是最底下的那條線,兩人家庭是最基本的。為何我們認為一人家庭無需要?因為第一,他們可以申請交通津貼,600元;第二,有最低工資的保障,自己可以應付生活,有了最低工資,你工作至某一個時數已足夠生活。但一個家庭,一個人賺錢,數個兒童要吃飯,其實壓力是很大的,住公屋已經算比較好,如果是住私人房屋的那些,壓力是更加大。所以我們顧及到這點,計劃是比較寬鬆一些。工時方面,如果是「打工」,那會有合約;即使沒有合約也好──我們今日要見記者,就是希望帶出一個信息:開始保留糧單,好好保存那些糧單和家庭收入等資料,以備在五月申請時提交,不要留待那時才臨急周章找資料。無論是「打工」甚至是自僱也好,只要提供足夠資料申報,我們都可以接受。
記者:但如何確保工時真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兩種情況來看。如果有僱傭合約,我們當然可以檢查。第二種是抽查,我們會做抽樣檢查,等如申請其他社會福利一樣,我們有一個巡查制度,有一個監察制度,我們不會被人濫用。所以像我剛才所說,我們有一年時間,實施後會全面檢視,包括操作,包括你剛才擔心的問題。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0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