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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食物製造廠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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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一食物製造廠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無牌經營食肆,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香香源」,位於塘尾道193號地下C1鋪,由今日(十一月十三日)至十一月二十六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七月及八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千八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亦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於二○一三年七月及去年二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二千七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去年五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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