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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新標準即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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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下有關空調機、雪櫃和洗衣機的新能源效益級別標準,將於十一月二十五日起全面實施,以鼓勵供應商引進更高效能的型號和方便消費者選購更節能的型號產品。

  由十一月二十五日起,在本港供應的空調機、雪櫃和洗衣機須貼上按新能源效益標準評級的能源標籤。新能源標籤的參考編號將以「U1」為字頭。為配合新標準的全面實施,零售商將於十一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的七日內,為陳列貨品換上新能源標籤。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說:「推行新能源效益級別標準,估計每年可節省約三億度電(相等每年約三億元住宅電費),每年亦可減少約二十一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政府去年修訂《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提升上述三類產品的能源效益級別標準約三成,並設有約一年的寬限期至今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發言人說:「新能源效益級別標準實施後,任何人如供應沒有適當貼上能源標籤或非表列型號的訂明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十萬元。機電工程署將巡查各零售商店,確保有關人士遵守條例的規定。」

  政府二○○八年五月根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推出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規定供應香港的所有訂明產品須貼上能源標籤,為消費者提供產品的能源效益資料。能源標籤按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分為五級,獲第一級能源標籤的產品為市面上能源效益最高的產品之一。計劃現時涵蓋空調機、雪櫃、慳電膽、洗衣機和抽濕機五類產品。

  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和新能源效益級別標準的詳情載於機電工程署專題網頁(www.energylabel.emsd.gov.hk)。



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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