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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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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憲報刊登《2015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建議採納總額發放的方式,於一旦觸發存款保障計劃時,以釐定應向受影響存款人發放的補償金額。

  如實施總額發放的方式,存款人將就具受保障存款獲得以保障額為上限(目前為每存款人在每一銀行的50萬元存款)的補償,而無須在釐定補償金額時把存款人於有關銀行的受保障存款與其在同一銀行的債務互相抵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說:「《條例草案》建議採納的總額發放方式及其他加快發放補償的措施,將有助促進存款保障計劃作為金融安全網重要一環的成效和效率。」

  「此外,《條例草案》亦有利銀行體系穩定及加強防禦能力,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存款保障計劃自二零零六年成立以來,雖然從未被觸發,實施總額發放的方式後,預期有助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在七天內向受影響的存款人發放補償。

  《條例草案》亦包括修訂條文微調存款保障計劃的運作。有關條文旨在提高用作計算存款補償金額的參考日期的確定性,以及容許以電子形式通知存款人有關補償的安排。

  政府將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作首讀。



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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