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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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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出席公開活動後,就發展郊野公園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局長,可否解釋在郊野公園建屋是否可行,有些人提出這個想法是否對郊野公園有些誤解?

環境局局長:香港的郊野公園是受相關條例保護,因此要改變用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我們也理解當然社會對房屋問題的關注是有一個程度,但同時間很多市民都很珍惜及重視郊野公園的保護,這方面就是現在的狀況。

記者:你自己是否同意有人提出發展郊野公園?你自己是否同意這些說法?

環境局局長:我在此重申,我之前已回答過這個問題,發展局局長已多次重申,現屆政府無意開展這方面的研究,這個信息是清晰的。

記者:特首都指出這是「魚與熊掌」的問題,多了郊野公園就少了發展用地,其實長遠香港是否應該思考發展郊野公園?

環境局局長:我們的講法是,現屆政府在餘下時間內做甚麼工作的輕重或時間如何,發展局局長的答法已經是相當清楚的講法。

記者:即是在你今屆任期內,你都會保護郊野公園的用地?

環境局局長:發展局局長的講法是他無意開展這方面的研究,因此你指的郊野公園保護,在現屆政府來說是一個很清晰的狀態。

記者:現時民間很多的想法都是打算開發郊野公園土地,如果不是從法律的層面來說,在實際層面很多郊野公園都是高山或交通不便的地方,其實有建屋的想法是否實際?

環境局局長:任何議題當然不同人士有不同討論,發展局局長的講法是最清晰的,就是現屆政府無意開展這方面的研究。

記者:政府的意見如何?政府各個局長或官員間的想法是否一樣?會不會大部分都是建議要發展郊野公園的邊緣地區?

環境局局長:我剛才已回應,發展局局長在相關議題講了一個很清楚的看法。



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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