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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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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今日(十一月六日)舉行會議。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所有四名涉及公共租住屋h食水含鉛量超出世界壎芠梒智定準則值的總承建商,均同意向房委會繳交履約保證金,以進一步保證他們有決心實施多項措施,為居民提供安全及便妥的食水,以及完成糾正食水喉管及裝配設備的必要工程。

  該四名總承建商是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瑞安承建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和有利建築有限公司。

  發言人表示,小組委員會較早前討論對該四名總承建商應該採取哪些合適規管措施時,部分委員曾經提出,除了限制有關總承建商隨後投標新工程合約的投標資格之外,如果他們能夠提供進一步保證,顯示其履行上述措施的決心,亦屬適切。

  經與房委會商討後,該四名總承建商均同意繳交該筆履約保證金。他們強調,呈交保證金,純粹基於真誠、善意及公德,而並非承認或接受他們在事件上有任何責任,以及無損他們的法律權益及地位。

  該筆履約保證金涵蓋以下措施:

* 各總承建商已經自行出資為受影響的單位安裝濾水器及將會自安裝日起計兩年內負責保養;

* 各總承建商已經自行出資在各個受影響的屋h的各座樓宇的每一層安裝臨時供水喉管,並會負責其保養直至完成糾正食水喉管及裝配設備的工程;

* 各總承建商將自行出資,為公共租住屋h的供水系統所有食水喉管及焊接配件,按合約進行必要的糾正工程,並且自合約經理核實工程完成後起計12個月內負責保養;及

* 各總承建商並不反對在接獲房委會通知後的21日內,向房委會繳付一筆履約保證金,金額以每個單位五千元計。如有關總承建商一旦沒有履行以上任何的措施,房委會將沒收該筆保證金。

  在考慮過這些進一步的保證後,小組委員會決定,除了在九月三十日通過的決議,不會考慮該四名總承建商(及兩間有關公司)由今年三月至九月的七個月內的招標期間的新建工程標書之外,房委會由今年十月一日起,進一步禁止他們投標任何房委會的新建工程合約,禁制期限如下︰

* 瑞安承建有限公司一個月(涉及八份合約、約共19,400個單位);
* 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及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三個月(涉及11份合約、約共21,700個單位);及
* 有利建築有限公司五個月(涉及12份合約、約共26,600個單位)。

  當要解除禁制時,各總承建商同時需要在受影響屋h推行臨時措施和長遠的糾正工程時取得令人滿意的表現。

  此外,繼較早前實施的七個月禁制期後,房委會由今年十月一日起,在合約層面上,對水喉工程分判商採取即時行動,禁止他們在房委會新建造工程提供服務,禁制期如下:

* 何標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一個月
* 金日工程有限公司     三個月
* 明合有限公司       五個月

  同樣地,繼較早前實施的七個月禁制期後,房委會由今年十月一日起,在合約層面上,對三名持牌水喉匠採取即時行動,禁止他們在房委會新建造工程提供服務,禁制期如下:

* 林德深  一個月
* 張達欽  三個月
* 伍克明  五個月



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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