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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跟進日本違規進口新鮮蘿蔔和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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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六日)公布,一批由日本進口的新鮮蔬果混有來自禁止入口縣份的蘿蔔和椰菜,所有違規進口貨品已被封存,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發現一進口商從日本石川縣和長野縣進口的一批共六百五十二箱新鮮蔬果,內含九十箱蘿蔔來自千葉縣和四十箱椰菜來自茨城縣,而非來自上述兩個縣份。中心隨即將所有儲存在該進口商倉庫的違規進口產品封存,有關產品並無流出市面。中心亦已抽取有關產品的樣本進行輻射水平測試,結果滿意。」

  自二○一一年日本福島核電站發生事故後,食環署署長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第78B條例發出《命令》,禁止最受影響的五個縣(包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來自上述五個縣的所有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及家禽,所有禽蛋,及所有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在進口香港前,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指引限值,否則禁止輸入本港。

  發言人說:「上述《命令》仍然生效,業界必須嚴格遵從有關《命令》,切勿從上述日本五縣進口受限制的鮮活食品。任何人違反《命令》的任何條款,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發言人提醒進口商應仔細檢查從日本進口的鮮活食品,避免貨品混有禁止輸入的產品。

  中心已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並會繼續密切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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