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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絔g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報道指全港泊車位的供應緊張,當中以私家車泊車位的短缺情況尤為嚴重。例如,近日某地區的政府停車場有逾500名市民於天未亮時在黃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排隊申請租用月租私家車車位。根據《香港便覽》的資料,截至今年六月底,全港有509 207輛領有牌照的私家車,但由政府提供的公眾泊車位只有約24 100個(包括約6 100個政府停車場泊車位及約18 000個路旁停車收費錶車位),而位於商業、住宅及工業樓宇內的公眾泊車位亦只有約197 000個,顯示泊車位供不應求。關於各類車輛的泊車位供求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泊車設施標準與準則,現時每個區議會分區分別欠缺多少個各類車輛的泊車位;當局在未來五年有何具體計劃增加各類泊車位的數目以達至有關標準及準則,以及在該等計劃落實後,各類車輛的泊車位分別會增加的百分比為何;
(二)鑑於交通諮詢委員會於去年十二月發表的《香港道路交通擠塞研究報告》中提出建議,提高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和牌照年費,以壓抑私家車車輛增長,當局有否評估按不同幅度提高首次登記稅稅率和牌照年費,會對私家車的數目及增長率有何影響;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當局有何具體計劃落實該報告中與泊車位供求有關的各項建議;
(三)鑑於政府提供的泊車位收費較低因而廣受駕駛人士歡迎,當局有否計劃增建多層停車場,以滿足市民對泊車位的需求;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會否盡快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有關泊車設施的標準與準則,以期訂立較高的泊車位供應標準;
(五)目前分別由運輸署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管理的各個泊車轉乘停車場的使用情況為何;當局會否促請港鐵公司向駕駛人士提供更多泊車轉乘優惠,以鼓勵他們避免驅車前往交通較擠塞的地區;及
(六)鑑於現時各區的泊車位嚴重不足,而據悉政府「搶地」以增加住宅用地的做法令原本用作臨時停車場及可興建多層停車場的用地數目買少見少,當局有何措施解決泊車位不足問題,包括引入更善用空間的泊車系統(例如在日本廣泛採用的旋轉式停車系統),以增加泊車位數目,以及採用實時泊車位資訊系統,讓駕駛人士掌握附近空置泊車位的資料,以增加泊車位的使用率?
答覆:
主席:
香港土地資源有限,政府目前提供泊車位的政策是優先考慮及配合商用車輛的泊車需求。商用車輛(特別是貨車及旅遊巴士)負責客貨運輸,在日常運作中對泊車位有實質的需求,在物流業、旅遊業以至整體經濟方面擔當重要角色。至於私家車,政府會在整體發展容許之下提供適量的泊車位,但同時不致誘使原擬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轉用私家車而令附近道路擠塞。
就陳�絔g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運輸署一直有留意全港泊車位的供求情況。截至二○一五年六月,全港的泊車位共約724 000個,高於約676 000輛領有牌照的車輛總數。其中私家車泊車位共約有645 000個 (包括政府提供的公眾泊車位、私人營運而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泊車位,以及只供個別私人使用的泊車位),亦高於約550 000輛領有牌照的私家車的總數。至於商用車輛,視乎其車輛類別及長度,某些商用車輛亦可使用私家車泊車位,或停泊於工作場所內(例如學校自行營運的學校私家巴士可停泊於校內)。全港各區的泊車位數目見附件一。由於各區的泊車位需求並非固定,運輸署並沒有相關的資料。
在使用率方面,根據運輸署的資料,全港各區的短期租約停車場晚間使用率平均約七成(見附件二),而運輸署管理的十二個政府獨立式多層停車場的晚間平均使用率約百分之六十七。整體而言,泊車位的供應情況尚可接受。
運輸署會繼續透過不時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有關泊車位供應的指引,確保新發展或重建項目須提供適量的泊車位。運輸署並會適時推行下列措施增加泊車位數目:
(i)透過批地條款,在合適的私人發展項目內要求提供適量公眾泊車位;
(ii)與有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在有需要時盡量物色適當土地作為臨時停車場;
(iii)監察臨時停車場的使用情況,如個別車輛類別的泊車位需求殷切,考慮向相關部門提議將一些短期租約臨時停車場,在續約時訂明只可供某種車輛類別使用,以紓緩該類泊車位的需求; 及
(iv)在不影響交通暢順、道路安全或妨礙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前提下,在有泊車需求的地點加設路邊泊車位。
由於透過新發展或重建項目提供的新泊車位數目,取決於項目的具體發展參數(例如單位數量及面積、與鐵路站的距離、地積比率、當區的交通情況及附近停車場的使用情況等),而個別項目的落成日期,往往會因應項目本身的規劃及市場狀況而改變,故此,運輸署難以提供未來五年各區規劃中新增泊車位的準確數目,以及各類車輛泊車位分別會增加的百分比。
(二)及(四)我們已於今年五月的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明,政府原則上認同並計劃分階段推展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提出的一系列紓緩道路交通擠塞的建議措施。在確定建議措施的具體細節時,我們會通盤考慮多項因素,包括社情民意、持份者的意見、所需資源、最新科技和海外經驗等,並作出適當的修訂及補充。
關於財政方面的建議措施,包括調整首次登記稅和牌照年費等,其成效視乎多個因素,例如增幅、市民對私家車的依賴程度、有否替代的公共交通工具及整體經濟情況等。
在泊車位方面,我們計劃適時開展交諮會有關泊車政策檢討的建議,優先考慮及配合商用車輛的泊車需求,並會因應日後的檢討結果研究改善措施,包括考慮是否需要更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三)在泊車位數量上,政府的角色主要是釐定泊車位供應的標準,要求個別發展項目按其發展參數提供適當數量的泊車位,而泊車位供應的標準亦列載於《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現時,若新規劃申請有別於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車位數量,我們會按發展商提供的理據作個別考慮。
就運輸署轄下的政府多層公眾停車場,署方一直因應它們的使用率、鄰近私營公眾停車場的收費水平及其他因素,不時檢討收費。
一般來說,適合作停車場的土地,都具備條件作其他發展用途。如果能把公眾泊車位和發展項目結合起來,是最地盡其用的方法,對社會整體更為有利,故此,政府短期內沒有計劃興建新的獨立式多層停車場。
(五)泊車轉乘停車場讓駕駛者先把車輛停放在交通交匯點,然後轉乘公共交通工具,有助減少車輛駛進道路交通擠塞的地區。目前,全港有十一個提供泊車轉乘服務的停車場,分佈各區(包括市區及郊區),提供合共3 871個泊車位。這些停車場設置於港鐵站或鄰近的地點,包括上水站、香港站、九龍站、青衣站、彩虹站、錦上路站、紅磡站、奧運站、坑口站、烏溪沙站和屯門站,方便駕駛人士轉乘港鐵。使用泊車轉乘服務者(即停泊車輛後,轉乘港鐵前往目的地的人士)使用這些停車場,可以獲得七折左右的泊車優惠。其他駕駛者(即停泊車輛後沒有轉乘港鐵的人士)亦可使用這些停車場,但不享泊車轉乘優惠。
現時,上述停車場中有七個分別由運輸署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管理(即位於或鄰近上水站、香港站、九龍站、青衣站、彩虹站、錦上路站及紅磡站),合共提供2 886個泊車位,於二○一五年第二季平均每日超過3 380人次使用,而泊車轉乘使用人次佔總使用人次超過四成。
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指引,政府鼓勵在適當地點興建泊車轉乘停車場。在推展個別鐵路項目、市區重建項目和新發展項目時,政府會研究在適當地點增建泊車轉乘設施。政府亦已要求港鐵公司推廣其現有泊車轉乘設施,並研究為在鄰近港鐵站的一些目前未提供泊車轉乘優惠的停車場提供轉乘優惠。
(六)政府會考慮成本效益、所需資源及技術可行性等因素,檢視應否在政府停車場引入先進泊車系統及安裝實時泊位資訊系統。我們有聯繫商業公眾停車場的營辦商,鼓勵他們多利用資訊科技,包括使用流動應用程式,發布其轄下停車場空置泊位的實時資訊,同時亦鼓勵各營辦商透過政府提供的資訊平台,向公眾免費發放有關資訊,方便駕駛人士尋找空置的泊車位。
完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