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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石油相關行業產品及服務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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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國際原油價格自二○一四年七月以來已累計下跌約五成,但同期相關行業的產品及服務的價格調整幅度不一。部分航空公司收取的客運燃料附加費在去年下調超過七成,車用燃油零售價在過去兩年的減幅卻只有約兩成,而專營巴士車費甚至不減反加,例如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自二○一一年以來已三度調升車費,平均增幅分別為3.6%、4.9%及3.9%。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比較碳氫油稅和各項營運成本(i)對油公司釐定車用燃油零售價,以及(ii)對航空公司釐定客運燃料附加費有何影響;當局如何評估車用燃油零售價和客運燃料附加費兩者下調幅度不一的情況是否合理;

(二)有否檢討當局在現行「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下考慮的一籃子因素及運算票價調整的方程式,是否在專營巴士公司的經營成本隨油價下調時,不但未能運算出票價應予同時下調的幅度,反而導致票價不斷上升,以致乘客未能因油價下跌而受惠;若有進行檢討,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考慮下調各類碳氫油稅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以協助紓緩市民因汽油零售價格持續高企及巴士票價不斷上調而面對的經濟壓力;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綜合環境局以及運輸及房屋局對問題三個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香港車用燃油的零售價,一向是個別油公司按商業運作原則和本身的運作成本而釐定。油公司在釐定車用燃油零售價時,除了考慮入口燃油的成本外,還會考慮稅項及其他各種營運成本(例如人工、運輸、油庫運作、保險、地價、廣告、管理成本等)的變化。就稅項方面,碳氫油稅包括政府就無鉛汽油及歐盟V期柴油徵收的稅項。現時無鉛汽油的稅率為每公升6.06元,有關稅率自一九九八年以來一直未有調整;在歐盟V期柴油方面,政府於二○○八年將稅率調整至零,目的在於減輕對商業用車的負擔。

  至於其他營運成本,由於油公司相關的資料屬於商業敏感資料,在自由市場經濟運作下,政府是無權要求油公司提供這些詳細資料。然而,政府理解車用燃油價格對市民的影響,因此政府一直監察本地車用燃油零售價,以及與國際油價(以新加坡無鉛汽油和車用柴油的離岸價,即普氏平均價作指標)的升跌走勢的比較。當有空間時,我們會敦促油公司盡快調低其零售價格,以減輕市民的負擔。

  客運燃油附加費「燃油附加費」屬於航空公司運價的一部分,讓航空公司在燃油價格出現波動時,收回部分增加的經營成本。民航處一直按照《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審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申請。

  航空燃油是由原油提煉而成的其中一種產品。一般而言,航空燃油價格會受生產成本和其他因素影響,與國際原油價格並不直接掛u。民航處在審批燃油附加費申請時,會考慮航空公司提交的理據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包括航空公司因航空燃油價格變動而受影響的經營成本和市場考慮等。同時,民航處也會考慮附加費的水平是否合理,包括參考國際間燃油附加費的水平。整體而言,燃油附加費的走勢是與國際原油價格相約。

  綜合而言,車用燃油的零售價包含了入口燃油成本外的其他各種營運成本,而這些營運成本未必會跟隨油價的變化而調整。至於燃油附加費則協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因航空燃油價格的波動而增加的經營成本,釐定過程中亦會參考國際間燃油附加費的水平。由於釐定車用燃油零售價和燃油附加費所考慮的因素有別,它們的調整幅度並不會一致。

(二)及(三)政府一直密切注意油價的變動對公共交通服務票價的影響。用石油產品作燃料而票價受規管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專營巴士),其票價一律不設燃料附加費。票價調整向來是按整體成本和收入的變化(而非單看燃料價格變化)而作出,亦沒有追溯力。

  就專營巴士而言,當政府收到營辦商的加價申請後,會根據「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考慮一籃子的因素決定是否需要調整票價以及調整的幅度。這些因素包括:

(i)票價調整幅度方程式的運算結果。方程式為(0.5x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0.5x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0.5x 生產力增幅);
(ii)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
(iii)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
(iv)巴士公司需要得到合理的回報;
(v)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及
(vi)服務的質及量。

  油價自二○一四年下半年起大幅下調。燃料開支的變化固然會影響專營巴士服務的營運成本,但經營成本除了燃料開支外,還包括工資開支、維修、保險等多個元素,而這些成本元素開支(尤其是勞工成本)近年基本上是持續向上。另一方面,專營巴士最近一次加價申請是在二○一三年十一月油價仍然高企時提出,申請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一四年六月十日審議後(當時油價仍然高企)批出,生效日為二○一四年七月六日。

  與此同時,政府會每季運算上文(i)的方程式。方程式反映整體經濟情況,特別是運輸業界工資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更,而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已包含燃油價格的變更。若運算結果達到-2%的水平,政府便會主動提出檢討票價,以決定是否須要下調票價。而進行檢討時同樣須考慮上述一籃子因素。方程式自二○○六年運行至今,其結果由於通脹因素一直高於-2%水平,故此並無產生主動檢討票價的需要。

  專營巴士票價調整機制亦設有乘客回饋安排。當營辦商的固定資產平均淨值回報率因整體成本及收入的變化而達到9.7%或以上的指標時,便會自動啟動安排,營辦商須將較指標所得為高的利潤透過票價優惠與乘客對分。部分專營巴士近年亦曾按此安排一直有向乘客提供票價優惠,過往三年涉及的優惠金額超過一億元。

  政府會繼續密切注視油價變動的情況,並會按既定機制處理專營巴士的票價。

  就車用燃油稅方面,如上題(一)所述,現時政府就無鉛汽油徵收的汽油稅為每公升6.06元,有關稅率自一九九八年以來一直未有調整;歐盟V期柴油的稅率則為零。汽油是私家車所使用的燃料。香港地方細小而且路面空間有限,我們亦擁有完善的公共交通網絡解決市民大眾的交通需要。燃油稅不單為政府提供收入,而且可有助達至紓緩因使用車輛而引致交通擠塞以及空氣污染等的政策目的。由於涉及公共理財的原則及會影響社會及政府整體的稅收,政府在檢討應否調整相關稅項,必須從全面的層面去考慮,單從環保角度來看,減免燃油稅可能會與政府鼓勵市民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私家車增加,從而減少污染的目標有所違背。因此,政府在訂定燃油稅稅率時,會考慮社會上不同的聲音及意見,小心平衡稅收、環保、運輸,以及社會接受程度等各方面的因素。

  另外,政府亦致力確保燃油供應可靠,維持市場開放和消除進入市場的障礙,以促進競爭;並同時提高燃油產品價格的透明度,讓消費者能作出選擇。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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