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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豁免電動車輛繳付首次登記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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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推廣使用電動車輛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政府自一九九四年以來豁免電動車輛繳付首次登記稅。由於車輛的零售價越高,須繳付的首次登記稅款額便越多,所以電動車輛的零售價越高,獲豁免繳付的首次登記稅款額便越多。據報,近年名貴電動跑車深受市民歡迎,以致政府因該項稅務優惠而少收龐大稅款。有市民質疑該項稅務優惠變相以公帑資助富有人士購買奢侈品,有違公平原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個財政年度,每年新登記並獲豁免繳付首次登記稅的電動車輛總數,並按附表一所列車輛價格組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十個財政年度,每年因電動車輛獲豁免繳付首次登記稅而少收的稅款總額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修訂法例,不再豁免某些種類或型號的電動車輛(例如高價電動跑車)繳付首次登記稅,或只向公共運輸用途車輛作出該項豁免,以避免出現以公帑資助市民購買奢侈品的情況;若會,實施時間表及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電動車沒有廢氣排放,能有效率地把電網的電力轉化為動力,以電動車替代傳統車輛有助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政府一直積極推廣使用電動車,當中措施包括由政府部門帶頭使用電動車、寬免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與業界協力擴展電動車的充電網絡和鼓勵車輛供應商引入合適的電動車。截至二○一五年九月底,香港有2658輛已登記電動車在路上行走,與二○一○年底只有74輛比較,增幅令人鼓舞。資料亦顯示引入香港市場的電動車型號和種類亦有增加。

  我的具體回覆如下。

(一)過去十個財政年度,在《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獲豁免繳付首次登記稅的電動車數目詳見附件二。這些車輛包括私家車和商用車,特別用途車輛及政府電動車輛則除外,由於車種不同,所以車價差異亦很大。

(二)過去十個財政年度,每年度就《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所豁免的首次登記稅款,詳見附件三。

(三)現時,電動車技術仍在發展中,部分駕駛者對使用電動車的信心仍有待確立。加上電動車的研發成本高和車輛生產量少,導致電動車價格仍高於傳統車輛,這情況以商用車輛尤甚。目前,所有電動巴士及電動中型貨車的淨車價均高於一百萬元。豁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是推廣使用電動車的一個重要策略。基於這些考慮,我們認為現時不應為豁免首次登記稅的電動車的免稅價值設限,以免窒礙推廣使用電動車。現時電動車首次登記稅的豁免安排是有時限的,政府每次考慮是否需要繼續有關豁免安排時,均會仔細審視電動車的技術發展、電動車市場的最新情況、駕駛者對電動車的態度等因素,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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