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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公共Wi-Fi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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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書面答覆:

問題:

  截至二○一五年九月,約有五百六十個政府場地已有香港政府WiFi通服務(WiFi通),提供免費Wi-Fi無線網絡服務,而WiFi通熱點總數約為二千九百個。然而,據報有調查的結果發現,有不少市民認為透過WiFi通上網的速度未如理想。關於Wi-Fi無線網絡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二個月,WiFi通使用率最高及最低的政府場地分別為何;

(二)有否收集各區WiFi通熱點的平均(i)連線速度、(ii)斷線百分率和(iii)連線時間的數據;若有,過去三年每年的數據為何;若否,會否收集該等數據;

(三)WiFi通營運委員會上次檢討WiFi通承辦商服務表現的日期及所得結果為何;

(四)鑑於本會財務委員會分別於二○○七年及二○一一年通過撥款二億一千七百六十萬元及六千八百萬元作提供WiFi通之用,該等撥款至今的使用情況為何;

(五)電訊服務營辦商在政府設施(如行人天橋、行車天橋和街燈)安裝Wi-Fi裝置的最新情況及有關數字為何;及

(六)鑑於部分鄉郊地區現時尚未被光纖到戶服務涵蓋,政府會否考慮將WiFi通的覆蓋範圍擴展至該等地區,以便有關居民可享用高速上網服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政府WiFi通」(「WiFi通」)於二○○八年推出,主要在人流較多的政府場地提供免費Wi-Fi服務,以確保合乎成本效益。我們已在全港十八區約五百七十個政府場地安裝超過三千個熱點。這些場地包括公共圖書館、諮詢服務中心、就業中心、社區會堂、主要地區公園、博物館、運動場地、熟食市場及中心、政府大樓及辦事處、法院大樓、政府診所,以及一些主要的旅遊景點等。公眾對「WiFi通」服務反應良好。另外,為方便市民和訪港旅客搜尋和連接全港的免費公共Wi-Fi服務,我們與業界攜手合作,於二○一四年八月推出通用Wi-Fi品牌「Wi-Fi.HK」計劃,推廣由公共及私營機構提供免費或設有免費使用時段的Wi-Fi服務。現時「Wi-Fi.HK」品牌下熱點數目超過一萬七千個,遍布全港十八區,地點包括香港國際機場、著名旅遊景點、公眾電話亭、商場及商店、食肆、咖啡店、便利店、數碼港、科學園、大學及大專院校校園、一些公立醫院(急症室及專科門診候診大堂)及政府診所,以及「WiFi通」覆蓋的所有政府場地。用家無須登記,即時可享用最少三十分鐘免費公共Wi-Fi服務。

  就問題的六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過去十二個月的「WiFi通」用量,以連線次數計算,香港中央圖書館的使用率最高,而赤柱社區會堂的使用率最低。

(二)為確保「WiFi通」服務提供合理的服務水平及市民能公平地使用服務,每次連線均設有連線速度和使用時間限制。在過去三年,因應市民一般上網需要,我們已把每名使用者的平均連線速度由約每秒一至二兆比特,提升至最高可達每秒約三兆比特,為市民提供瀏覽網頁、收發電郵等一般用途。

  由於市民使用「WiFi通」服務無須登記,故我們沒有收集有關連線時間的數據。同時,我們根據公平使用原則,為「WiFi通」服務設定一百二十分鐘的連線時限及十五分鐘的閒置中斷時限。如使用者因而被系統中斷連線,他們可重新連線,以繼續使用服務。至於斷線率,由於系統在技術上不能分辨使用者是因離開場地或閒置而中斷連線,抑或因其他環境因素或技術問題而引致斷線,故我們沒有這方面的數據。

(三)「WiFi通」營運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參與計劃的主要部門,負責監察「WiFi通」服務及承辦商的表現。在營運委員會的監督下,我們會按月抽查「WiFi通」場地,監察服務水平,包括傳輸速度及連線穩定性等。營運委員會每季與承辦商舉行會議,檢討承辦商的服務表現。此外,我們亦每月與承辦商舉行服務管理會議,檢討服務水平,並對「WiFi通」系統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緊密監察其服務表現。

(四)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二○○七年及二○一一年,合共撥款二億八千五百六十萬元,提供「WiFi通」服務至二○一七年年底。截至二○一五年九月,「WiFi通」的總支出約為二億三千一百萬元,開支項目包括由承辦商提供的「WiFi通」服務和政府為計劃作出的統籌、管理和支援、提供熱點及網絡建設、場地準備工程、安裝、日常運作和維修保養、保安管理、內容過濾服務、場地每月互聯網接達服務、二十四小時網絡監察及求助熱線服務等。

(五)為協助固定服務和流動網絡營辦商(營辦商)在政府設施(例如街燈、行人天橋和行車天橋)安裝無線電基站和Wi-Fi器材,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已發出《申請在道路設施或未批租及未批撥政府土地上裝設微型基站須知》(《須知》),詳細列出申請在上述地方裝設微型基站的程序、要求及有關事宜,以利便營辦商的申請。在二○一四年年初,固定服務營辦商在器材和安裝的設計上達成初步協議,並在年中由兩家固定服務營辦商在政府相關部門協助下,在沙田城門河的街燈柱上安裝Wi-Fi器材進行視覺影響評估,在評估期間,政府相關部門沒有收到市民投訴。關於在上述政府設施安裝Wi-Fi器材以提供戶外公共Wi-Fi服務,固定服務營辦商會因應各自的商業決定及需要,按《須知》上所載的申請要求及程序向通訊辦及相關部門提交申請。通訊辦會協調有關部門審批該等申請。

(六)從技術角度而言,現時的Wi-Fi技術不能獨立運作,在建設Wi-Fi網絡時,背後必須有寬頻網絡的支援,才可提供上網服務。另外,為確保公帑得以善用,在新增「WiFi通」場地時,我們須考慮場地的人流和需求,以及研究其技術可行性,包括是否能在場地提供寬頻網絡,並先在人流較多及方便使用服務的位置安裝Wi-Fi熱點,使服務設施更具成本效益。因此,把免費公共Wi-Fi服務(包括「WiFi通」)範圍擴展至偏遠地區有一定的限制,但我們會繼續按需求檢視及增加「WiFi通」的覆蓋範圍。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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